文辞要切实简要地传达文章所要表达的主要意思或主要内容。“体要”,体现精要。源于《尚书》,原指政令、法规的文辞应体现精要或切实简要,刘勰(465 ?—520 )将它引入文学批评,强调文辞须切实精当,体现文章的要义。这一术语体现了中国文化推崇的“尚简”传统,即以简练精当的文辞传达出充实、概括性…
主要含义有二:其一,作为文体形式的组成要素,指清雅、和谐、动听的声音之美。“韵”最先指构成汉语字音的要素之一。诗、词、曲等文体讲究押韵,被称为韵文。韵文讲求韵的位置安排和合理组合,节奏参差而和谐,能充分体现汉语的韵律美。其二,作为文艺范畴,主要指文艺作品中飘逸流动的精神气质和清远淡…
汇集某一作家个人诗文作品的集子(与汇集多人诗文作品的“总集”相对)。西汉刘歆(?— 23)《七略》有“诗赋略”,录有屈原(前340 ?— 前278 ?)、唐勒、宋玉等66家的作品,皆以作家为单位,是图书“别集”之始。东汉以后别集渐繁,两汉魏晋南北朝别集见于《隋书·经籍志》的就有886部,历代文人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