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最高范畴的“理”存在于不同事物之中或呈现为不同形态。“理一分殊”是宋明理学家对“理”的存在形式的一个重要理解。由于“理”的含义不同,“理一分殊”的意义也有所差别:其一,就万物本体或本原之“理”而言,每一事物都禀受了这个“理”。每一事物之“理”并不是分有“理”的一部分,而是禀受了…
具有形体,与“无形”相对。形体包含大小、长短、轻重等属性,也构成与他者相区分的界限。人们可以依据“有形”之物的属性,使用相应的名称来加以指示。古人或认为,“有形”之物的生成与变化都依赖于“无形”的本体或本原;也有人认为,“有形”之物可以独立生成,不存在某种“无形”的本体或本原。
原指绘画时全神贯注的样子,引申指艺术家进行艺术创作时排除一切外在干扰而进入一种自由任放的精神状态。《庄子•田子方》讲述了一位画师纯任本性、解衣叉腿恣意作画的情形。“解衣”,敞开胸襟,露出胳膊;“盘(一作'般')礴”,分开双腿,随意坐着,意谓全神贯注于作画。这一术语揭示了率性不拘、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