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会合所有事物的理。由韩非子(前 280?—前233)提出。韩非子继承并发挥了道家的学说,在道家所讨论的“道”“物”关系中加入了“理”的概念。韩非子认为,“理”是构成每一具体事物的属性和规律,如事物的短长、大小、方圆、坚脆、轻重、白黑等。事物各有其理,并因其所具之理而得以被区别开来。而“…
采用刑罚的目的在于消灭刑罚。这是儒家“德政”思想的延伸。依照儒家的观点,礼乐教化是治理国家的主要手段,刑罚是一种不得不采取的辅助手段;国家治理的目标,在于通过这两种手段,使人受到感化,端正德行,恪守规范,从而达到天下大治,使刑罚成为不必要的存在,即“无刑”。这也是“德政”框架内刑…
有形或已成形质,一般指实际存在的具体事物。出自《周易·系辞上》(与“形而上”相对而言)。“形”指形体,“形而下”指在形体出现之后,也即有形者。此有形者被称为“器”。“形而下”的存在以“形而上”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