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人事由命运所决定的观念。“非命”是墨家的基本主张之一。墨子(前468?—前376)提出,人民的贫富、国家的治乱都取决于人自身的作为,而不是由命运所决定的。将人事托付于命运,是在推卸行为主体的责任,只会导致国乱民贫。只有依据“兼爱”等道德原则,通过自身的努力作为,才能获得实际的利益。
尊崇天赋的道德本性。出自《礼记·中庸》,与“道问学”共同构成了对人的道德修养的要求。《中庸》认为,人具有天赋的道德本性。后世儒者发挥《中庸》的思想,进一步认为,天赋的道德本性是天理在人性中的体现。人应该充分尊重并发挥这种内在的道德本性,以符合天理的法则,进而成就自身的美德。
顺着事物本身的态势引导它向有利的方向发展。“势”即事物存在、变化、发展的基本态势或趋势,是客观的、第一性的;“利”是人确立的目标,是主观的、第二性的。人的目标的达成,不是主观强加于客观的过程,而是主客体交互作用的过程。人作为行为主体,必须不断地、具体地达成主客观一致性,建立规律性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