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一切人平等,对权贵也绝不徇情偏袒。古代法家主张,治理国家应该不分贵贱亲疏,一切依据法律规定而予以奖惩。其主旨强调公正执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主张为历代推崇,是“依法治国”思想的重要来源之一。
以公为公,以私为私;将公共之物视为公共所有,将私人之物视为私人所有。列子认为,公共之物犹如自然生成的天地万物一样,是有机的整体,不能随意分割成为私物;公是公,私是私,公私分明,才是符合天地自然属性的正道。它是道家“无为”理念的发挥,既是国家治理的原则,也是个人修养的境界。
这是古代学者提出的一个重要的学术思想命题,认为“六经”(《易》《书》《诗》《礼》《乐》《春秋》)反映的是夏、商、周三代社会、政治等现实情况的历史文本,而不是圣人刻意留下的义理说教。系统阐发这一命题的代表人物是清代学者章学诚(1738—1801)。这一命题动摇了儒家经典的神圣地位,标志着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