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是爱民的手段,即法律、制度为的是惠及百姓。这是法家的重要指导思想。其深意为:是否变革法令、制度,确立什么样的法令、制度,必须以“爱民”为依据和目的。法家虽然以严刑峻法著称,并与儒家的“德政”相区隔,但在更深的层面上,却并不与“民本”“仁爱”理念相悖。
明代后期以湖北公安作家袁宗道(1560—1600)、袁宏道 (1568—1610)和袁中道(1570—1626)三兄弟为代表的文学流派。其中以袁宏道声誉最高、成绩最大,其次是袁中道,袁宗道又次之。他们提倡“独抒性灵”,反对明代前期一些文士的拟古风气,以“趣”作为文学作品的批评标准,主张文章写作发自内心真情…
由朝廷创办的设于京师的最高学府和最高教育行政机构。西周时期即有“太学”之名,但真正创设是在汉武帝(前156—前87)时期。太学的教授称“博士”,由精通儒家经典、有丰富教学经验、德才兼备的著名学者担任;学生称“博士弟子”“太学生”等,最多时达万人。其后至明清,中央政府一般都在京师设立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