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一切人平等,对权贵也绝不徇情偏袒。古代法家主张,治理国家应该不分贵贱亲疏,一切依据法律规定而予以奖惩。其主旨强调公正执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主张为历代推崇,是“依法治国”思想的重要来源之一。
天的职能或天所赋予的职责。“天职”具有不同的含义:其一,指“天” 的职能。如荀子(前 313 ?—前 238)即认为,“天”能生成化育万物。这 是“天”固有的职能,非人力所能为,也不是人可以求取的。其二,指“天” 所赋予人的职责。由于“天”所具有的至高权威,“天”所赋予人的职责具有不可抗拒的应…
有所作为。道家将统治者的为政方式区分为“有为”和“无为”两种。所谓“有为”,是指统治者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他人或世界,不尊重或不顺应万物的本性。“有为”会造成对万物的自然状态的破坏,进而导致秩序的崩坏。因此,道家主张以“无为”来克服“有为”的弊端。而儒家等学派则在积极的意义上,肯定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