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相对的生活领域或行事原则。“公”与“私”大体上包含着两个层面的含义:其一,就生活领域而言,“私”指个人的或个人所属群体之内的生活领域,“公”则是在“私”的界限之外的公共领域。不同生活领域之中存在着不同的秩序原则,彼此之间往往存在着冲突。其二,在行事原则的意义上,“私”是以谋求个…
对“知”“行”关系的一种认识。王夫之(1619 — 1692)等人在“知”“行”关系问题上提出了“行先知后”的主张。王夫之承认对人伦日用之道的体认与践行是相互关联的,但就先后而言,只有先“行”才能获得“知”。“行”是“知”的来源,对“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能“行”必然对所行之事有所“知”,但…
坚守法度,凭借权势。“抱法处势”是韩非子(前280 ?—前233)提出的一种法治观念。“法”是所有民众都必须共同遵守的法令,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与是非善恶的判定。“势”是指统治者占有的地位和掌握的权力。“抱法处势”即要求统治者凭借自己占有和掌握的“势”,以赏罚的手段确保法令的执行,从而维护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