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道德原则执掌国政,治理国家。孔子(前551—前479)在西周统治者一向秉承的“明德慎罚”的基础上提出了为后世儒家所遵循的“德政”理念。“德政”与“威刑”相对。“为政以德”并非不要刑法,而是突出强调道德对政治的决定作用,将道德教化视为治国的根本原则与方法。
道不宜混杂。道在这里指根本的、普遍的原则。也就是说,道应当是纯一的、一以贯之的。这是《庄子》所载孔子(前551—前479)的观点。庄子(前369 ?— 前286)借孔子之口说:根本的、普遍的原则如果混杂而成,就会造成多种思想的分歧、干扰、冲突与混乱,将会引发难以挽回的灾难。运用于治理国家,它实际…
人民的生计或生活全靠辛勤劳动。它提示执政者要体恤民众的辛苦,不可奢侈轻慢,更不可侵扰、侵害民生,而应为民生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及政策、制度保障。另一方面,它也表明勤劳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