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甲骨文与金文中,“史”的字形是手执笔或简簿,其义指记载史事的官吏。东汉许慎(58?—147)《说文解字》说:“史,记事者也。从又(手)持中。中,正也。” “史”与“事”同源,记“事”的人叫“史”,人所记叫“事”。后来史官所记述的史事或史实以及按一定原则编集整理的关于史事或史实的各种记载…
泛指各种自然事物的形貌。“物色”本义为牲畜的毛色,引申指物体的颜色,进而指景物、景色。南朝刘勰(465?—520)在《文心雕龙·物色》中专门对自然景物与文学创作的关系进行了讨论。他认为“情以物迁,辞以情发”,自然景物作为审美对象能够引发人们的创作冲动,从而发为文章。优秀的文学作品,既要…
君子以义作为行事的根本原则。“君子”指地位尊贵或才德出众的人,“义”即道义、正义及其衍生出来的社会规范与责任;“质”即根本、本质。此语揭示了精英阶层的本质规定性在于道义担当与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