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协调,彼此融洽得当。“和”即协调和睦;“谐”即融洽,适宜得当。“和谐”首先指不同声音之间的配合得当,构成音乐的整体协调;后指良好的社会关系和治理状态,在尊重差异性、多样性的基础上,达成结合共生的关系,从而形成社会的有机整体。在这个整体中,人们各得其所,各安其位,和睦相处,相得益…
通过教育,使人摆脱蒙昧,归于正道(一说从童年开始就要施以正确的教育)。“蒙”即蒙昧、幼稚、无知;“养”即培养、教育;“正”即正道或端正的品性。作为中华教育智慧,“蒙以养正”揭示了教育的功能和价值。
国家以道义为根本利益。“义利之辨”是中国思想史上历久弥新的议题,“以义为利”则是先哲确立的基本理念。小到一身,大到一国,无利不存,但古人注重利与义的统一,认为利的本质乃是与义相合,实现利与义的和谐统一,不能因利害义,妨害大局。依照这一理念,国对民,不与民争利;国对国,不片面利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