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事物的同和异合而为一。“合同异”是惠施(前370?—前310?)提出的看待事物同异的一种方式。惠施认为,事物的同异是相对而言的。两个具体事物之间会有或大或小的相同或相异之处。但从“同”的角度来看,万物有共同之处,因此可以说万物是相同的;而从“异”的角度来看,则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个事物,万…
为自己考虑。“自为”的观念是由战国时期黄老道家与法家提出的。两家学者认为,人的言行总是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是趋利避害的。一些看似为他人着想、关爱他人的做法,本质上也都是为了能够让自己获得好处。对为政者而言,应该把握人们“自为”的考虑,并通过赏罚等手段有效地加以利用。
本义为大法,指人类生活所遵循的宇宙的根本法则。“洪范”一词出自《尚书》。“洪范”包括九个类别的法则,即“九畴”。“洪范九畴”划分了生活世界的不同领域,并规范了每个领域中最重要的元素,由此构建了天地自然、人伦政治以及天人关系中的基本秩序。古人认为,“洪范”所说的九种大法是上天赐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