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最初用以表明人的社会身份与地位,通常指被统治者或地位低下之人。后世又以人的德行高下来界定“小人”。德行卑下者被称作“小人”(与“君子”相对),“小人”只关注和追逐个人的权力或利益,为了获取私利不惜违背道义,缺乏对“道”的理解与尊重。
在佛教的语境中,色指一切能使人感知到的东西,包括有形的物质和仅有形式而无形状的东西。色初指有形的东西,是视觉器官的认知对象。色又与“名”相对,并在十二缘起当中与其合称(“名色”),指生命个体在一次轮回当中所具备的精神和物质的总合。通常意义上,“色”可以指任何可感、有质碍、由极微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