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种含义:其一,彰显美德;其二,指光明或纯明的德性。“明德”最初是对为政者的一种要求。“德”特指为政者在照顾百姓、任用官吏、施加赏罚等方面的良好品行。“明德”即是在施政中遵循并彰显这些德行。后世用“明德”指称为政者应该具备的显明的品德。而在儒家看来,为政之德是人的内在德性的扩充…
法律对一切人平等,对权贵也绝不徇情偏袒。古代法家主张,治理国家应该不分贵贱亲疏,一切依据法律规定而予以奖惩。其主旨强调公正执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主张为历代推崇,是“依法治国”思想的重要来源之一。
喜怒哀乐的表达都符合法度。既能充分地表达情绪情感,又不偏激乖戾,由情而发,而以礼约束。这一术语可用作人生哲学,也可用于艺术创作,其核心思想为儒家的中庸原则,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一切都恰到好处。由此而从事作文、写诗、绘画等文艺创作活动,其作品自然会呈现均衡的中和之美,也符合温柔敦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