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以道义为根本利益。“义利之辨”是中国思想史上历久弥新的议题,“以义为利”则是先哲确立的基本理念。小到一身,大到一国,无利不存,但古人注重利与义的统一,认为利的本质乃是与义相合,实现利与义的和谐统一,不能因利害义,妨害大局。依照这一理念,国对民,不与民争利;国对国,不片面利己;…
大到极点与小到极点。“大一”与“小一”是惠施(前370?—前310?)提出的概念。惠施将大到无所不包称为“大一”,小到不能再分割称为“小一”。这即是承认存在事物大小的极限,否定了事物在空间大小上的无限性。但另一方面,无论是至大还是至小,又同是“一”,暗示着事物大小的相对性。
孔子(前551—前479)所提出的《诗经》的四种主要功能,实际也是对文学基本功能与价值的高度概括。“兴”是指通过作品的欣赏引发联想,激发欣赏者对于社会人生的思考与志趣提升;“观”是通过作品认识自然与社会人生的各种状况,透视政治得失;“群”是围绕作品与别人展开讨论,交流思想感情;“怨”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