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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为 (

有所作为。道家将统治者的为政方式区分为“有为”和“无为”两种。所谓“有为”,是指统治者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他人或世界,不尊重或不顺应万物的本性。“有为”会造成对万物的自然状态的破坏,进而导致秩序的崩坏。因此,道家主张以“无为”来克服“有为”的弊端。而儒家等学派则在积极的意义上,肯定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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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为

爱人以德 (

爱他人要以合乎道德规范为原则,不能无原则地偏私偏爱、迁就纵容。 “德”即道德规范,也指人的道德品行,它是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的内在依据。“爱人”属于个人层面的情感,而“德”则是全社会应共同遵守的规范。 “爱人”若不“以德”,则既违背了社会的共同规范,也损害爱人者和被爱者的个人品德。“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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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人以德

分 (

名分或位分。在一定的秩序之中,事物与他者相区别的属性、状态及其限度,被称为“分”。“分”标志着事物自身的特质,也决定着与他者相区分的界限,如天人之分、公私之分、死生之分等。“分”或源自自然的规则,或取决于人为的命名与规范。就事物或人天生的本性而言,有所谓“性分”之称。而在人伦秩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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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心 (

符合道德原则的知觉意识。“道心”与“人心”对举,见于古文《尚书》、《荀子》等典籍。宋儒特别重视“道心”与“人心”的概念,对其含义进行了解释和发挥。宋儒认为,心的知觉活动包含两类内容:其一是依循于道德原则的知觉意识,即是“道心”;其二,由耳目等身体官能所生发的对外物的欲求,称为“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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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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