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指事物的形体,“名”指事物的名称。古人认为事物是有形的,有形之物具有自身的规定性,并与他者相区别。而“名”则用以指称这些有形之物。由“名”所构成的秩序,明确了有形之物彼此间的关系及其在整体秩序中的地位。有学派认为,事物固有的“形名”即已包含某种合理的秩序,为政者应遵循并维护这…
用以概括同类事物的名称。“共名”是荀子(前313?-前238)所使用的一种名称类别,与“别名”相对。名用以指称实。具有相同属性的同一类事物,可以用一个“共名”来加以概括。具有不同“共名”的事物类别之间若具有相同属性,可以用更高层级的“共名”来加以概括。如此类推,最高层级的“共名”称为“大…
彻底探究人和事物的原理,充分发挥人和事物的本性。“穷理”即寻根究源,穷尽与人或事物有关的一切原理、规律或法则;“尽性”即透彻了解,充分发挥人和事物固有的天性或本质属性。宋代理学家将其作为认识世界、修养道德、通达性命的根本方法,王阳明(1472—1529)认为“理”与“性”并非二事,“穷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