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抒发心中的情志而写作,不是为了写作而生造情感。南朝刘勰(465?—520?或532?)在《文心雕龙·情采》中指出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创作态度:一种是秉承《诗经》的现实主义传统,“感于哀乐,缘事而发”,真实自然地反映现实、表现心灵;一种是本无真情实感,只想借诗文沽名钓誉,而刻意造作情感以迎合…
当人们受到外界事物的触发,情感在心里激荡,就会用诗歌表现这种情感并用一定的音乐旋律咏唱出来。见于《毛诗序》。这是中国古代关于诗歌起源的一种说法,与《尚书》中的“诗言志”大体接近且一脉相承。在上古时代,诗歌、音乐、舞蹈三位一体,密不可分,“情发于声”体现了上古诗歌的主要特点。到了后来…
爱他人要以合乎道德规范为原则,不能无原则地偏私偏爱、迁就纵容。 “德”即道德规范,也指人的道德品行,它是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的内在依据。“爱人”属于个人层面的情感,而“德”则是全社会应共同遵守的规范。 “爱人”若不“以德”,则既违背了社会的共同规范,也损害爱人者和被爱者的个人品德。“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