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弃生命以保全道义。出自《孟子》。孟子(前372?—前289)认为,“义”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特征之一,舍“义”而不足以为人。生命固然可贵,但生存却并不是人之所以为人的目的或意义。因此,当保全生命与坚守道义发生冲突的时候,人不应背义苟活,而应牺牲生命以捍卫道义。
法则、规则。“则”既指天地自然运行的规则,也指人伦生活所遵循的法则。这些法则决定了生活世界的基本秩序,违背这些法则会导致混乱与灾祸。有人认为,天地与人事遵循着相通的法则,人事的法则来源于对天地之则的秉承或效法。也有学者认为,天地与人事有着各自不同的法则,互不影响。
万物由自己生成。万物不由“天”或“无”创造产生,也不由其他有形的事物所产生。“自生”之说意在打破造物主的观念。对于万物“自生”的具体情形,人们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自生”的事物之间是相互关联、相互依赖的。但也有人主张,万物各自无联系地、孤立地、突然地 “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