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 夏晶
2018-08-21 来源:《中华思想文化术语学术论文集(第一辑)》
“卫生”一词,中国古而有之,《庄子•杂篇•庚桑楚》借老子之言诠释“卫生之经”,即“行不知所之,居(据)不知所为,与物委蛇,而同其波”,把随波逐流,顺其自然的“无为”之道作为“卫生”之要理,这应该就是“卫生”的最早出典。而历代注解《庄子》的名家对“卫生”之义的阐发,也多与自然之道有关。如晋代李颐的《庄子集解》、晋代郭象的《庄子注》、唐代陆德明的《经典释文•庄子》中,均将“卫生”释为“防卫其生,令合其道”。宋代王雱的《南华真经新传•庚桑楚篇》则注释为:“卫生者,卫全其生也,能卫全其生则生所以常 存……与物齐谐而同其流,此所谓全生之道也……”可见“卫生”与“道”的修为息息相关。
而《庄子•养生主》中开篇即云“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并以庖丁解牛之例讲论“养生”之道,可见“卫生”与“养生”在保全生命之义上的相通 之处。中医学中重要的“营卫”概念,将“营”作为饮食所吸收的营养物质,“卫”作为防卫于体表以抗御病邪侵入的“阳气”,可见“卫生”在中医学上的意义更侧重于预防疾病入侵。故而李时珍在《本草纲目•水部》有云:
盖水为万物之源,土为万物之母,饮资于水,食资于土,饮食者,人之命脉也,而营卫赖之。故曰:水去则营竭,谷去则卫亡。然则水之性味,尤慎疾卫生者之所当潜心也。
所谓“慎疾卫生”,即指防病于未然之义。
故而养生之道,多与医学相关,而古代医术,也多以“卫人之生”为目的,所以古代医书多有以“卫生”为名,如宋代朱端章的《卫生家宝方》、元代罗天益的《卫生宝鉴》、元代继洪的《岭南卫生方》、明代胡荧的《卫生易简方》等。可见“卫生”虽与“养生”相通,但在维持人之生命的大前提下,既可指“养”也可指“医”,含义较为宽泛。
也有学者认为,“卫生”较之“养生”,其保护生命的含义更强烈。而保护生 命,既可指个人修为和疾病防治,也可扩展到对他人生命的主动性护卫。这也许可以解释“卫生”为什么在中国古代的语境中,除了和医学相关之外,还具备“卫民之生”即济世救民甚至除暴安民等更多含义。如:
我祖宗内设太医院,外设府州县医学,医而以学为名,盖欲聚其人以教学,既成功而试之,然后授以一方卫生之任,由是进之,以为国医,其嘉惠天下臣民也至矣。
(丘浚《大学衍义补》卷六)
轩辕氏之王也,七十战而有天下,杀蚩尤于涿鹿之野,战炎帝于阪泉之原,亦深苦卫生之难,而既竭心思以惟之矣。(李贽《兵食论》)
由此可见,“卫生”在中国的古义虽出自养生之道,但实际上包含的意义相当广泛。美国学者罗芙芸(Ruth Rogaski)曾对“卫生”的内涵作出了较为中肯的概括:“帝国(按:指清王朝)晚期讨论卫生的文献将该词至少与以下四种事物 之一相联系:为生命活动选择适当的时间和场所,保持适当的摄食……以及通过呼吸、运动、按摩和内视的元气的运行。综合起来,这些类别或多或少描述了中国人卫生之道的总和:的确,自其在宋代出现以来,卫生可以被简单地翻译为一个概括性和模糊性的词,健康。”虽然罗芙芸基本把握了中国“卫生”之古义与人体健康、与医学的密切关系,但是中国古代之“卫生”并非完全的“自修”行为。从它保护生命的宽泛外延来看,它似乎也具有一定的公共含义。故而我们在考察“卫生”概念在近代的扩展和延伸时,也不能完全忽视这种历史的基础。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卫生”在近代以前虽然有多重含义,但它并非一个常用语汇。根据学者的检索和统计,“卫生”在《四库全书》中远比近义词“养生”出现的次数要少,除却无关应用之外,多为医书之书名,而明清小说中几乎完全没有“卫生”的踪迹。而正是这种不常用语汇,被赋予新义的可能性反而大大增加。
近代“卫生”的中西对译,最早始于1820年马礼逊的《华英字典》(Dictionary of the Chinese LangMage)的第二卷,即汉英对照的《五车韵府》,其中将“卫生”解释为to take care of one's health and life,基本是对其“防卫其生”之原始古义的直译。但是1822年出版的《华英字典》第三卷,即英汉对照的词条中,并没有收录 hygiene、 sanitary、 health 等与卫生相关的英文词汇。直到1866年罗存德的《英华字典》(English and Chinese _Dic/ionary)中,才有hygeian art (保身之理,保身之法)、sanitary (保安的)等相关词条。在晚清“西译中述”的系统中,以“养身”“保身”“养生”“慎疾”来译介西方医学或卫生学知识的译者并不鲜见,但《化学卫生论》是目前已知史料中最早以“卫生”为名的卫生 学译著。
《化学卫生论》由江南制造局翻译馆的首席译员傅兰雅(John Fryer)口述,琴隐词人栾学谦笔述,最早在《格致汇编》1878年2—7月、1880年8月—1882年1月各卷连载,共分24期,是《格致汇编》连载时间最长的译著。由于连载的反响甚好,除《汇编》之外“另订数百本早已不胫而走,阅者咸推为有用之书,不可不广其流传”,所以格致书室后又重新校订排版并增加新图刊行四卷本木板单行本,另外上海广学会也于1881年出版了木板单行本。
《化学卫生论》的底本是Chemistry of Common Life,由英国化学家真司腾(James+F+W+Johnston)著于1850年,后由英国化学家G.H.Lewes修订,傅兰雅所依据的版本正是1859年的修订本。其内容,正如它的英文书名所昭示的那样,是有关“生命”的“化学”知识,因此严格来讲,它并不算一部真正的卫生学著作。虽然其成书的19世纪50年代,近代化学的科学体系还没有完全成型,但是原作者真司腾的老师瑞典化学家贝采尼乌斯(Jos Jacob Berzelius)是19世纪上半叶的国际化学权威,也是生理化学的奠基人,所以真司腾的著作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用化学解读人体和人类环境的研究方向。该书将空气、水、土壤等与人类生存息息相关的自然环境,谷物、粮食、鱼肉蛋等人体所需食物,茶、咖啡、酒等各类饮品,烟、鸦片等嗜好品或毒品,松香、麝香、葱蒜等有香气或臭气的物质,人体消化、呼吸、循环之生理原理等等,均以化学成分的分析方法加以解说。
傅兰雅和他的合作者栾学谦,首先是从中国传统的“养生”概念上去理解该书的意义的。
如栾学谦评论《化学卫生论》对“养生之道,阐发无遗蕴,阅者善之”,而傅兰雅也“愿读者从此有得精明卫生之书,咸登仁寿之域”。
在此之前,傅兰雅在和赵元益合译的《儒门医学》(1876)中,也曾以“保身”“养身”“慎疾”之名译介过西方的养生知识。但是在《化学卫生论》中,“卫生”所代表的“养生”并不是一个附属于医学的概念,它特指的是从维护人体健康的出发点来考虑环境、饮食起居等日常生活的要素。这一点,傅兰雅在《延年益寿论》中有更为明确的界定:
(延年益寿论)与医学弄立,法近乎卫生又与卫生不同,大旨免病为主,延年为宗。
这种“与医学异立”的“卫生”或“养生”,在学科界限上已经与古义中可养”可“医”、模糊宽泛的“卫生”,有本质的不同。
《化学卫生论》之“卫生”的第二点创见在于,它巧妙地将“化学”这种近代学科概念和“卫人之生”的“卫生”古义概念相结合,阐发了以“化学”来养生”的科学思想。
诚然,在化学知识的译介中,为了让中国读者更容易理解,译者努力寻求和中国传统思想,特别是阴阳五行思想的某些相似点,如书中讲论“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讲论水之氢氧相合、盐类之阴阳离子、电气之正负两极“似合乎阴阳之说”。但是,书中所阐发的“养生之理”,是建立于近代化学基础之上的理性分析,和中国古代抽象玄冥的阴阳说,和传统医学零散的、非系统性的知识结构有着方法论上的天壤之别。栾学谦对这种学术方法上的中西差异有清醒的认识:
《夏小正》、《月令》以及淮南、墨翟诸子之书,虽言及之而不详,夫亦大造之功用,有言及之而不尽言者也。西土人好察,即一名一物之微,其声色气味必详究其故,研心极虑,黾黾焉而不知止,遂卓然而成一家之学。
与所谓“言及之而不详”的中国古代养生之道相比,西方学者孜孜探究“一名一物之微”,这样才能够“卓然而成一家之学”。栾学谦的论述一针见血地指出了中国传统学术和近代西方科学体系的大不同。而以近代科学重要分支之一的化学”作为基本的学术研究方法正是译者想要强调的重心所在:
养身之事,俱赖化学各理,惟常人只知卫生事略,而化学诸理多不经心,故往往乱用官骸,任食各物,动不合乎法,居处恒违乎身,或拘乎积习成规,或惯乎素为旧作,此皆有碍于养身之尽善也。惟卫生之理,非由积习俗见,人云亦云,非藉亿度虚拟,我是则是。要本确凿之据,出乎自然,取诸造化之奇,合乎天性,则卫生之理,始信而不虚矣。欲如斯者,非出自化学不可。盖化学之道,足泄天地之奇,能发万物之隐,凡起居动作之理,日用饮食之物,莫不可化学而推其详。
显然,译者想要传达给中国读者的,正是化学对“卫生”的重要性。
《化学卫生论》的“卫生”概念之第三点扩展,在于传统养生之“内修”的向外延伸。
书中驳斥了道家对“长生不老”的追求,认为丹药之术皆不可信,但并非通过化学原理的分析得出该结论,而是出于“盖天原意欲有生有死,苟终不死,是违天也”的判断。如果人类都能长生,那么地球则不堪重负,这就违背了自然规律,也就是译者所说的“违天”。
对于“天意”中的人类生存之道,《化学卫生论》的结尾部分作了精辟的总结:
总之可知,各物生存属乎天意,如上天稍不悦于世,则灭亡转瞬矣。果尽灭之,亦与诸耀(按:指宇宙)无妨。犹之一滴水内所有微虫,仅以大显微镜及见,如灭其一,亦何碍于滴水乎?而地球与人物,在上天视之,仅沧海一粟,尽加毁灭亦与诸耀毫无关碍。惟由今以视,知天意未尝有更,人仍存乎世界,上而空气,下而水泽,前后左右,珍错旨馔,无非为供人用也。人而用之,务期合法,合其法,即所以卫生也。
从这里,可以看到与老庄随波逐流、顺其自然的“卫生之经”的思想遥相呼应。译者将大自然的科学规律阐释为中国的“天”之道,强调了人与环境的共生之道,强调了人类应该“合其法”,即遵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自然规律,而这正是“卫生”的真意。由此,“卫生”的含义不仅在于个人内在的养生之道,更在于对外在良好生活环境的创造和追求。
这样,《化学卫生论》中的“卫生”从学科分类、研究方法和功能性上都逼近了近代“卫生”的概念。而傅兰雅在第二部以“卫生”为名的译著《居宅卫生论》中,更进一步扩大了“卫生”的内涵。
《居宅卫生论》的底本是Sanitary Engineering to Cure the Poor,在1890年全年的《格致汇编》上连载,同年格致书室还刊行了单行本。
该书以“却病清神”为主旨,讲论建筑设计应该包含的通风、散热、采光、防湿等要素,并设“城乡却病清神总说”“论大城镇免煤瘴之法”“论城内通水之法”“论城镇通沟洩秽等法”等章节论述公共卫生之法。在开篇的总说部分,论者即言:
清洁是福,应为德行要端,污垢近恶,即属浊俗贱品,如不慎以免病自保其身,不惟有害于己,且能留毒于人,甚而系乎国家盛衰之体,大而违乎上天好生之德,故屡降天殃,多遭病苦,如此警告,人自醒悟。
在这里,“清洁”“卫生”之道已经不仅仅是“免病自保”的含义,还关乎整个社会的疾病防疫,关乎国家兴亡。将个人的卫生习惯和社会、国家联系起来,使得古义中更侧重于内修的“卫生”向公共性的方向迈出了一大步。
书中进而将城市的公共卫生与国家和政府行为联系起来,认为国家应该承担管理公共卫生的职责。如认为国家应该从儿童开始推行卫生教育,出版简明书籍讲明“清神免病”的各种方法,普及卫生知识;如介绍城市煤烟污染空气,“大有害于人生”,所以在西方“近有多人设法欲免其害,国家亦谕禁各厂多放煤烟而害民也”;又以“多通好水”为居宅卫生的“极要事”,甚至认为由城市水务的状况可知“经理城务者能明卫生之理否”;又介绍英国伯明翰城特设一会专门研究城市垃圾和污水的清理技术,其从垃圾中提炼肥料的一举两得的先进方法引得欧美各大城市效仿。对以上种种公共卫生管理的重要性,文章在最后综述道:
如照以上卫生之法善造房屋,通达空气,安设合用之水,疏泄秽污之物,则不独一年,能救无数生灵,犹能每年安然如常,故各国家不可不关心民瘼,设员经理各大城镇卫生之道,殷实之户、丰富之家、工作之厂均不可不留心此事以保生命,至于居家小户,亦必留慎卫生之道以安其居。用此法可得养生之益,违此法必有伤生之害,若益若害,任人自择,民应如此,官尤甚焉。见义不为,徒称无勇,知害不避,咎无可辞。天以好生为德,人讵可违天心而不施为焉。夫卫生之道,人所通行,西国多事考求以期尽善,中华讵可轻视漠不关心。
从保护生命的宗旨出发,中国传统古义将“卫生”引申到济世救民、普渡苍生的王政之道;而到《居宅卫生论》这里,“卫生”被直接理解为近代国民国家的公共职责。
有学者认为,这是第一次将“卫生”与公共性、国家、政府行为联系在一起。其实在1885年刊行的《佐治刍言》中,傅兰雅就将设立“卫生章程”作为国家职分并所行法度”的主要内容之一:
第一百三十一节 又国家应于各大城镇设立卫生章程,使地方可免疾病之险。如人烟密稠处,其房屋内并街道上若多积秽物,秽气所蒸,居民易染霍乱吐泻,身子虚热,及发出天花等症。国家必代民间设立章程,令于房屋内外逐日清扫,龌龊之物一概不准入清水。如敢故违,立拿其人,治以应得之罪。又于各街道开沟,通入清水,使污秽得以宣泄,方可免危险之病,即有疾病,亦稍轻矣。
可以说,从《化学卫生论》到《佐治刍言》,再到《居宅卫生论》,傅兰雅将个人养生之道的“卫生”,逐渐扩展到关系社会、民族和国家公共事务的领域。傅兰雅的特殊性在于,他在以“卫生”对译 hygiene之前,就将Common Life和Sanitary Engineering以“卫生”之名统合起来,从全新的角度诠释近代意义上的个人卫生和公众卫生概念。而在傅兰雅之后的卫生学译著,即《孩童卫生编》(Health for Little Folks) (1893)《幼童卫生编》(Lessons in Hygiene)(1894)、《初学卫生编》(First Book in Physiology and Hygiene )(1895)这一系列益智书会刊行的科普性读物中,具有这种近代特征的“卫生”概念的使用就更为常见了。
在19世纪中后期的西学译介中,傅兰雅既不是最早译介西方卫生学知识,也不是唯一一个以“卫生”之旧瓶盛装hygiene之新义的译者,但是,《格致汇编》是近代中国最早的科学期刊,凭借这一传播平台,傅兰雅的卫生学译著显然能够获得一般书籍所无法比拟的影响,这从其在晚清各西书书目中的收录情况以及各种书目辑者的评价便可一窥端倪。
梁启超在《西学书目表》(1896)中将傅兰雅的《化学卫生论》《居宅卫生论》《孩童卫生编》《幼童卫生编》《初学卫生编》《延年益寿论》《治心免病法》列入医学一门,并批注《化学卫生论》和《居宅卫生论》“皆极有用”。他在《读西学书法》(1896)中谈到欧洲人口的急剧增多和中国嘉庆以来人口基本不变之对比,认为这正反映了中国“养生之道未尽”和“西人近以格致之理,推求养生所应得之事,饮食居处,事事讲求”之间的差距,所以近译的卫生学译著“凡自爱之君子,不可以不讲也”。徐维则的《东西学书录》(1899)则评价《化学卫生论》“以化学卫生能彻食养之利弊”,《居宅卫生论》“却病通气之法讲求摄生,可谓详备”。赵惟熙的《西学书目答问》(1901)则将傅兰雅的七部卫生学译著附于医学”之后,并沿袭梁启超的基本观点,认为西方人口的增长“有非意计所及料者,则格致之实效也”,他评价傅兰雅的七部译著“言简而意明,最有益于卫生之事”。
然而,由梁启超、徐维则、赵惟熙等人的书评,可以看到他们对傅兰雅的卫生”概念的理解仍然主要集中于个人卫生的范畴。虽然他们通过傅兰雅的译介认识到了西方科学(格致之学)特别是化学对人体健康的重要性,但是他们在这一时期还没有完全意识到《居宅卫生论》中所强调的国家和政府介入公共卫生事务的必要性。
而更能说明问题的是丁福保的《卫生学问答》(1900)。该书作为中国人撰写的第一部以“卫生”为名的著作,根据中国传统养生医书以及《初学卫生编》等近代西方卫生学译著编写而成,主要介绍人体生理、饮食起居、微生物、治心等卫生知识,更在开篇对“卫生学”下了定义:“讲求保养身体之法,称卫生学。”丁福保同样以近代科学为依据给传统养生之学赋予了新的内涵,但是他也没有将卫生学”上升到国家职责的高度。
这也许与《化学卫生论》和《居宅卫生论》的流行程度之差异有一定关联。《化学卫生论》比《居宅卫生论》早问世十余年,而且其以“化学”论“卫生”的新颖思路在19世纪中后期的中国是具有相当震撼力的,谭嗣同、梁启超、孙中山等人都曾从中汲取科学理论的营养,它甚至作为权威教材通行至20世纪初。相比之下,傅兰雅的《居宅卫生论》等其他卫生学译著的影响力和传播范围就小得多。
然而其中有没有更为深层次的原因呢?
在东亚社会,“卫生”一词与国家行政相关联,始于日本。1877年,日本将内务省下属的主管医疗保健的“司药局”“医学局”更名为“卫生局”,而提出该项创意的明治政府官员长与专斋,正是在随岩仓使节团亲身考察欧美之后,才真正了解到hygiene原来是“负责国民一般健康保护之特种行政组织”而且“这样的健康保护事业,东洋尚无以名之,而且是一全新的事业”。由此,他借用中国古典“字面高雅”的“卫生”对译hygiene,并将“保卫生命”的传统旧义延伸,注入了建立国家层面的健康保障体系之新义。然而,“卫生”的新用法并没有很快为日本朝野所接受。直到十年后的1887年,傅云龙访问日本时长与专斋还就卫生之目当否”与之请教。而傅云龙用以应答的《卫生论》中,“明治八年设司药,医学一端耳。十六年,易名卫生实验所。表饮食之比较,图服用之损益,固合化学、算学、医学、物理学,而自成一卫生学矣的一段文字,也由此被视为 近代新语意义上的“卫生”和“卫生学”之词源的解释。傅云龙在《卫生论》中,进而引经据典,论证“卫生”用于官署名称的精当:
卫与医,皆所以遂其生也,意将毋同,然而说弄。医恒施于已疾,卫则在于未疾也。……然则卫生云者,有护中意,有捍外意,不使利生之理,有时而出;不使害生 之物,乘间而入。……或谓何不曰养?曰:养,难言也。以心以气曰养,有自然之道,以力以物曰卫,有勉然之功。今日之勉然,未始非自然基;然以学言,则不必高言养也。目以卫生,谁曰不宜?
将傅云龙的论述和前述19世纪中后期“西译中述”的系统中对“卫生”概念的演绎相比照,笔者认为傅云龙的阐释在相当程度上代表了当时的中国士人对“卫生”的理解。在接收西方新概念的过程中,他们对古典的“卫生”概念加以改造,将“卫”从“医”中剥离出来,以近代科学的方法和观念去理解卫生之学,并强调了新语境下的“卫生”有着传统的顺气自然的“养生之道”所不具备的“勉然之功”,即主体的积极能动性。
然而,《佐治刍言》中的国家卫生章程也罢,《居宅卫生论》中“西国多事考求以期尽善”的“卫生之道”也罢,长与专斋以“卫生”开辟国家“全新事业”的初衷也罢,都没有在真正意义上引发中国士人对国家卫生体制的深层次思索。相较于中国的翻译系统中对个人卫生范畴内的“卫生”之阐发,日本的“卫生”从一开始就脱离了个人行为习惯的范畴,直指国家和政府层面有关公共卫生事务的制度建设。也正因为这个原因,虽然中国19世纪中后期的“卫生”演绎也包含了新语境,但是研究近代新语厘定过程的学者,特别是欧美学者却往往认为日本长与专斋的创意才对新语“卫生”的诞生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这正是近代史上一个奇妙的事实。当我们以傅兰雅的卫生学著作为中心来梳理“卫生”在19世纪中后期的中国的传播时,会发现“西译中述”系统中的“卫生”概念的演绎几乎是完全独立于日本的“卫生”的。虽然日本的公共事务意义上的“卫生”早在1877年就已诞生,但是以当时日制语汇在中国的大势来看,它对“西译中述”时期的术语翻译的影响应该是微不足道的。而即便是有像郭嵩焘、黄遵宪这样东游日本的官员学者在游记或日记中提到了日本“卫生局”的存在,但是包括他们自己都没有抱以特别的关注,更何况他们的日记或游记当时并没有付梓出版,也谈不上有多大的影响。以傅兰雅的“卫生”演绎为例来考察的话,并没有直接或间接的史料能够证明日制语汇的“卫生”与之相关。不论“卫生”的源头如何,至少在“卫生”新概念的传播上,掌握着报刊和出版事业的傅兰雅无疑是最有贡献的。而且,他所演绎的新语“卫生”也基本涵盖了近代卫生学意义上的个人和公共的两个层面,而这可以说是中国的传统概念在西学影响下独自产生的变化。
然而,这段“卫生”在中国独自演化的历史却被极大地忽略了。姑且不论当代学者对日本创制新语“卫生”的肯定,即便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卫生”都被当作一个有着“日本语臭”(彭文祖语)的日源新词。在《格致汇编》的时代,虽然“卫生”的新含义已经得到充分的演绎,但是《格致汇编》的影响相对于中国广漠的土地和庞大的人口来说,毕竟还是极其有限的,远远比不上甲午战争中国战败的一记闷棍来得震撼。所以当甲午战争之后日制新词如潮水般涌入时,当清政府开始借鉴日本的行政体制设立“卫生科”(1905)时,新语“卫生”才在公众中产生了真正的广大影响。
即便不考虑甲午战争这一政治性事件对新语创制和传播的影响,我们也可以看到,其实在甲午战争之前,近代“卫生”在中国的独自演化过程中,其重要的一个内涵,即公共卫生的体制问题也被中国士人大大忽视了。有学者认为:“如果说长与专斋的行为更多地体现了与传统的断裂的话,傅兰雅和琴隐词人对‘卫生’译语的使用,则较多地反映了传统的延续。”而笔者认为,这种新语内涵扩展方向上的差异与其说是反映对传统的舍弃或传承,不如说是反映了19世纪中后期中国和日本吸收西学的思想差异。在“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占主导地位的年代,中国士人往往从“技艺”或者“技术”的层面去理解、去容受化学、物理学、医学等种种“格致”之学,即便是敏锐的“师西”先行者,他们所关注的是学术上的变革,因此,在对新的学术概念的容受过程中,他们可以对语汇的传统古义进行学术层面上的改造,使其具有近代学术的特征。但是,他们往往忽略了这些学科术语所蕴含的制度层面的含义。而只有当他们在制度上的沉睡被彻底地惊醒,他们才能意识到将“西学”转化成为我所用的“新学”并不仅仅是技术层面的问题。我们可以以此理解为什么梁启超在19世纪末还仅以格致之理下的新“养生之道”来理解“卫生”,但是1900年流亡日本之后在《清议报》上能够发表“(日本)设卫生洁净诸局,以卫民生”的精辟论见。
直到甲午战争之后,包括《格致汇编》在内的大批科技西书或杂志被大量重印甚至盗印的时候,傅兰雅们所追求的“科学的时代”才真正开启了序幕。而包括“卫生”在内的语汇,借由日本的巨大影响,以“新词”身份涌入中国的话语系统,几乎淹没了“西译中述”时期中西汇通的成果。然而,这也恰恰说明了术语概念的古今转换和中西对接,不仅仅是单纯的新语言输入的过程。新语言的涵化,必须经过新思想的输入和容受的过程。
*本文发表于CSSCI来源集刊《人文论丛》2017年第1辑(总第27卷),201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