晁福林
党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受到举国上下的一致拥护。我们今天讲孔子思想的现代价值问题,单独提出孔子思想中构建和谐的理论,并不是刻意要来附会中央的理论,而是要来说明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有着中华文明精神的深厚渊源,是要说明早在孔子的时代,作为一位高瞻远瞩的伟大思想家,孔子就曾提出并认真阐述过构建和谐的问题,并且这一理论在其后以儒家思想为主干的中华文化精神中得到不断地发展。我们大家今天拥护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与此是有一定关系的,这是因为孔子思想中的构建和谐的理论已经是广泛深入人心的文化理念。孔子思想的现代价值是多方面多层次的,我们今天仅就构建和谐的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一、“君子和而不同”
“同”与“和”本来是春秋时期思想家们时常提到的说法,但把这两者相提并论,提升到人的伦理道德层面来分析,孔子之说则是首次。
早在春秋初期,人们即谓“耳不听五声之和为聋”①。五声指宫、商、角、徵、羽五个音阶。这五个音阶交错调和之声才是真正的音乐,如果只听一个音阶的音乐,那就不啻是聋者听乐。春秋后期,齐国的大政治家晏婴曾经指出齐国朝廷中的佞臣梁丘据对于齐景公一味逢迎的做法,那只是“同”,而不是“和”。请看晏婴与齐景公的对话:
公曰:“唯据与我‘和’夫?”晏子对曰:“据亦‘同’也,焉得为‘和’?”公曰:“‘和”与“同’异乎?”对曰:“异。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燀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洩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亦然。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无争心。故《诗》曰:‘亦有和羹,既戒既平。鬷假无言,时靡有争。’先王之济五味、和五声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声亦如味。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清浊大小,长短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君子听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诗》曰:‘德音不瑕。’今据不然。君所谓可,据亦曰可。君所谓否,据亦曰否。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壹,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②
晏婴以煮肉羹和演奏音乐为例说明“同”与“和”的区别。煮肉羹的时候,必须搭配醯、醢、盐、梅等调味,各种味道是调和的,才可食用,若是只有一种味道,就像加了水再加水,一直加水一样,煮出来的肉羹就会无法食用。听音乐也是如此。声音的大小高低清浊快慢等,亦需和谐配合,才能够有悦耳动听的音乐,否则,若只有一个音调,那就没有人愿意听。煮肉羹和演奏音乐的事情说明应当有不同的味道、不同的声音进行调和,互相补充,这样才算是“和”,若只是单一的单调的重复,那就是只是“同”,而不是“和”。
《论语·子路》篇载孔子之语谓:“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③把“和”与“同”的关系提升到伦理道德的层面来认识,成为区别君子与小人的重要标识。所谓君子之“和而不同”,开始人们理解为君子心态平和,但所见不同。到了朱熹的时代,理解为“君子尚义,故有不同”④,方揭示出其真谛。“和”,并非随声附会,而是有一个标准在,这个标准就是“义”,所以孔子说:“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⑤君子所不苟同者,就是与“义”之标准相违者,反之,君子所赞成的一定是符合“义”之标准的事情。“义”就是原则与信念,是为君子所固守。可是,小人却不讲究这些,只会为了个人私利而成为一个应声虫,随声附和,同流合污。孔子讲“君子和而不同”的道理,应当是跟反对“乡原”的道理相提并论的。《论语·子路》篇记载孔子与子贡的谈话是这样的:
子贡问曰:“乡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乡人皆恶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
这种不讲原则、謟媚世俗的人,孔子称其为“乡原”,是“德之贼”⑥,尽管一乡之人可能都说他好,那也不足为训,算不得“君子”。所以要达到真正的“和”,就必须敢于坚持原则,不做“乡原”式的人物。在孔子的心目中和谐并不是表面上的一团和气,而是君子之交、君子之争后的真正的和谐与一致。
二、“发而皆中节谓之和”
和谐是事物与人伦的祥和状态。在千差万别的大千世界中达到这种祥和状态,并非易事,必须有一定的规矩与原则。《礼记·中庸》篇所讲的一席话,很能够表达孔子的和谐理论的要义。是篇说:
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这里是在讲人的性情若要表现出来,必须合乎善道,这个善道就是“节”,即关键与标准。合乎此,即“中节”⑦。那么这个善道又如何来理解呢?这个善道依孔门师徒之意,应当就是“礼”。《论语·学而》篇载: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这里明谓“礼”就是“和”之“节”,人的性情之发、行为之动、言语之出都应当合乎礼,必须“以礼节之”,这样才能达到“和”的境界⑧。
在孔子的理念中,“和”并不是无原则无标准的一团和气,而是以与人为善为出发点,在礼的范围内的相互理解与协调,相互尊重与宽容。孔子曾经从多方面论析“礼”的意义及其内容,孔子所强调的礼,重点不在于琐细的仪节,而在于仁的精神和对于他人的尊重。孔子把礼提到人的安身立命的根本来认识,谓“不知礼,无以立也”⑨。在儒家理论中,“礼”是人的底线,《礼记·曲礼》上篇谓:
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是以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今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夫唯禽兽无礼,故父子聚麀。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
按照这一定位,如果人没有“礼”,就不配为“人”,就只能是禽兽。孔子说的“不知礼,无以立”的“立”,固然可以理解为人的安身立命,立足于社会,其实也可以理解为立足为人。这样来理解,对于礼之重要性的强调,将是无以复加的。先秦时代,特别是周代,社会秩序的稳固主要靠“礼”,而不靠刑法,礼是构建社会和谐的主要手段。世事移易,社会变迁,自战国秦汉时代以降,刑法对于稳定社会的作用日巨,或许用“法治时代”相称,以别于此前的“礼治时代”,也许并不为过。然而,就是在“法治时代”,礼也是化解社会矛盾、拯救社会危机、构建和谐的重要手段。就是在我们今天的社会中,礼依然是不可或缺的稳固社会的利器。
总之,以“仁”、“礼”学说为核心的孔子思想,构建和谐可以说它的一个重要思想线索和准的。孔子思想中这方面的内容十分丰富而深刻,其荦荦大端者即可以分为关于天人关系的和谐、并于社会政治伦理的和谐、关于人自身(特别是道德修养)的和谐等等。我们今天仅就“和而不同”以及礼与“和”的关系这样两个小点进行一些探讨,重点是在说明孔子所讲的“和”与同是两个根本对立的观念,也力图说明孔子主张“和”是在“礼”的范围之中的“和”。这对于认识孔子构建和谐这一思想线索,可能会有一些禅益。
①《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十三经注疏》影印本,中华书局1980年版。
②《左传》昭公二十年。
③关于“和而不同”的含义,《礼记·中庸》篇载孔子语有另外一个表达,即“君子不流”,意即不同流于世俗。孔子谓“君子和而不流,强哉矫!中立而不倚,强哉矫!国有道,不变塞焉,强哉矫!国无道,至死不变,强哉矫!”“强矫”之语画出了坚持原则,不趋炎附势的君子心态。
④朱熹:《论语集注》卷7,中华书局1983年版。
⑤《论语·里仁》,新编诸子等成本,中华书局1983年版。
⑥《论语·阳货》。
⑦朱熹曾经阐述过此点,他说:“发而中节,即无往而不善;发不中节,然后为不善。”(《四书集注·孟子集注》卷5)。
⑧王夫之曾经阐发此意,谓“喜、怒、哀、乐之中节,则礼于是起焉。和,性情之德也。礼,天下之达道也。唯和乃中节而礼以达”(《读四书大全说》卷4)
⑨《论语·尧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