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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为政》英译释难之道政篇

李照国


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作为统治者,无论心底善恶,无论作派正邪,其目的呢,都是想将百姓统得安安宁宁,将国家治得顺顺当当,将自己摆得正正经经,将史册描得辉辉煌煌。这当然是宏大的志向,远大的理想,伟大的抱负。但现实的问题,却往往是“多哉乎?太多也”。原因呢?大约就是孔子所概括的这样吧。用政治来欺骗人民,用刑法来吓唬人民,人民一开始可能有些迷迷糊糊,被统治者忽悠得东西莫辨。

一代人过去了,两代人过来了,第三代人呢,可能就彷徨了,不知所向了。当然,人民虽然被忽悠得迷迷瞪瞪,但心地深处呢,对统治者的心思和做派,还是清清楚楚的。他们会小心翼翼地顺着统治者的要求去做,甚至战战兢兢地沿着统治者划定的路线去走,绝不触及统治者的利益,尤其是统治者制定的刑法。看着羔羊般的人民,统治者当然开开心心,欢欢喜喜,以为自己的统治,可以从此千秋万代地传承下去了,以为自己的江山,从此可以永不变色地保卫下去了。

岂不知,人民的行为虽然是温顺的,但其内心呢,却是激愤的,却是时刻都准备着揭竿而起的。孔子所说的“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讲的就是这个意思。但将“民”的做派概括为“无耻”,显然是不够客观。首先是因为统治者“无耻”,才是百姓以牙还牙,以“无耻”应对“无耻”。这可能就是为什么,唯独中国才有“改朝换代”这一独特的概念。

如何才能改变中国历史的这一始终难以突破的所谓“瓶颈”呢?孔子在两千多年前就为统治者开出了良药大方,即“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意思是说,只有以德治国,以礼教民,才能实现“民德归厚矣”的远大理想,才能不断提高百姓的道德素养,才能最终赢得人心,治好国家,平得天下。

其实呢,这也是历朝历代统治者挂在嘴上的口号。可惜哉,自古至今,没有一位统治者能说到做到,因此也就没有任何朝代实现过以德治国的理想。

Arthur Waley 将其译为:

The Master said, Govern the people by regulations, keep order among them by chastisements,and they will flee from you, and lose all self-respect. Govern them by moral force, keep order among them by ritual and they will keep their self-respect and come to you of their own accord.

辜鸿铭将其译为:

Confucius remarked, “If in government you depend upon laws, and maintain order by enforcing those laws by punishments, you can also make the people keep away from wrong-doing,but they will lose the sense of shame for wrong-doing. If, on the other hand, in government you depend upon the moral sentiment, and maintain order by encouraging education and good manners,the people will have a sense of shame for wrong-doing and, moreover, will emulate what is good.”

丘氏昆仲将其译为:

The Master said, “If the masses are led by government decrees and regulated by punishment,they will avoid punishment but will lose all shame (for wrong-doing). If they are led by virtue and regulated by Etiquette, they will know shame and change (for the better).”

三则译文,对原文的理解和表达,基本上是合乎原文的译文,比较简洁,与原文在结构上比较一致。辜氏的译文,含有文内注解的成分,所以显得比较冗长一些。仔细比较三则译文,虽然基本含义较为一致,但在一些具体概念和字词上,还存在着一些值得分析的地方。

所谓“道之以政”的“道”,与《论语·学而第一》中“道千乘之国”的“道”,意思较为一致,即“治理”的意思。但从《礼记》的阐释来看,将“道之以政”的“道”理解为“导”,似乎更为实际一些。这里的“政”,与时俱进地解读,大约类同于现在的所谓“政治”吧。Arthur Waley 将其译为regulations,听起来有些人文的气息,但原文却不一定是这个意思。译作politics,大约就有几分感觉了。丘氏昆仲将其译作decrees ([dɪ'kri:]法令、命令),也比较接近原文之实了。辜氏将其译作laws,与“齐之以刑”关联起来,似乎丧失了原文的一些意趣。所谓“道之以政,齐之以刑”,其实就有些“箩卜大棒”的意思了。

“齐之以刑”的“齐”,是使用的意思,与《大学》“齐家”的“齐”不尽相同。“齐家”的“齐”,是治理,协调的意思。Arthur Waley 将其译作keep order among them by chastisements (['tʃæstɪzmənt]惩罚),较为贴切地揭示了原文之意。其他两则译文的表达,也在一定程度上再现了原文的喻意。

“民免而无耻”中的“免”,在先秦的古籍中一般都表示“免罪”、“免刑”的意思。Arthur Waley 将其译作flee away,有些游离原文之趣。丘氏昆仲将其译作avoid punishment,比较合乎原文之意。“无耻”译作lose sense of shame,喻意还是比较准确的。译作lose all self-respect,也有殊途而同归之感。

关于“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中的“格”,有很多不同的理解。有的解释为“至”,有的解释为“正”,有的解释为“敬”。《礼记·缁衣篇》说,“夫民,教之以德,齐之以礼,则民有格心;教之以政,齐之以刑,则民有遯心”。《礼记》的这段话,似乎是对孔子“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的注解。

在《礼记》的这段话中,“格心”和“遯心”相对。“遯心”的“遯”是逃跑的意思,即用“政”来教导人民,用刑罚来惩治人民,人民就会与统治者离心离德,不跟着统治者走。相反,以德教育人民,以礼引导人民,人民就会与统治者同心同德,沿着统治者指引的方向前进。这就是“格心”的意思,与“遯心”恰恰相反,Arthur Waley 将其译作come to you of their own accord,基本上合乎原文之意。辜氏将其译作emulate what is good,丘氏昆仲将其译作know shame and change (for the better),有些自行发挥的成分。

在三则译文中,Arthur Waley 采用的是祈使句,辜氏使用的是条件句,以第二人称主动式为起首,丘氏昆仲也使用的是条件句,以第三人称主动式起首。按照原文的文理意趣,使用祈使句,意思的表达显然更为深入,意趣的再现更为生动,结构的契合更为贴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