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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BA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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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文艺 | 专辑:第四辑
宫 调

宫调()

中国传统乐学将调式与音高结合,划分、命名音乐类型并描述其特性的基本理论。以宫、商、角、变徵、徵、羽、变宫等七声或其中五声、六声音阶中任何一声为主音,与其他乐音按一定的音程关系(相隔若干音度)组织在一起,均可构成一种调式,其中以宫声为主的调式称“宫”,以其他各声为主者称“调”。七种调式与黄钟、大吕等十二律相配,理论上可配得十二宫七十二调,共为八十四宫调。但在实际音乐中并不全用,如唐宋燕乐只用七宫,每宫四调,共有二十八宫调;南宋词曲音乐用七宫十二调;元代北曲用六宫十一调,南曲用五宫四调;明清以来,最常用者不过五宫四调。有些乐论家对不同宫调所表达的感情特点和适用场合做了规定。宫调理论对于词曲、戏剧、音乐创作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可以运用于古代乐谱翻译,是中国艺术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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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大雅》皆宫调曲,《小雅》皆徵调曲,《周》《鲁》二颂皆羽调 曲。十五《国风》皆角调曲。周诗三百篇通不用商调,惟《商颂》 五篇则皆商调耳。 (《诗经》中凡是《大雅》用的都是宫调的音乐,《小雅》用的都是徵调的音乐,《周颂》和《鲁颂》用的都是羽调的音乐,而十五《国风》用的都是角调的音乐。周代时《诗经》中有三百篇用的都不是商调,只有《商颂》的五篇用的都是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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