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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天人合一•敬畏自然•仁爱万物 ——孔子自然审美思想的生态意蕴


曲阜师范大学张明

2018-08-15        来源《中华思想文化术语学术论文集(第一辑)》


近年来,随着生态美学的深入发展,我国学者逐渐将研究视角从西方相关学说的译介、阐发,转移到了对中国传统美学生态智慧的挖掘、运用上,并取得了一系列可喜的研究成果。但就目前该领域的整体研究状况而言,国内学界似乎更偏重于道家、佛家生态审美思想的研究,而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儒家特别是先秦儒家在这方面的贡献,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大的理论缺憾。

事实上,孔子作为儒家美学思想的开创者,不仅自身具有很丰富的生态审美智慧,而且还深刻地影响到了后世儒学在这一领域的拓展、深化,如思孟学派、程朱理学、阳明心学等。特别是,孔子的自然审美作为一种对自然界的诗性感知方式,包含了“人对自然的特定情感态度”和“对生态世界的观照方式”,这其中还应包含了“中国先人源于自身文化积淀的生态理 念以及奠基于独特生命世界的生态意识”。因此,深人挖掘孔子自然审美思想中的生态意蕴,不仅有助于全面把握孔子美学的丰富内涵,而且还可以开辟孔子美学乃至于儒家美学研究的一个新的生长点,并由此推动儒家美学的创新性发展。

鉴于此,本文将尝试从“天人合一”的生态整体观、“敬畏自然”的生态价值观、“仁爱万物”的生态情感观等三个方面,来着重探讨一下孔子自然审美思想的生态意蕴,希望以此来拓宽孔子美学研究的视野。

一、“天人合一”的生态整体观

孔子在哲学上重德性、重人伦,而对于经验世界以外的世界,是“存而不论”(《庄子•齐物论》)的。因此人们总是把孔子儒学视为现世的哲学,而忽略了儒学对天人关系的探讨。其实孔子儒学是很重视天人关系的,汉代扬雄说“通天地人之曰儒”(《法言•君子》),在孔子思想中,充分体现了“天人合一”的精神理念。

孔子在《论语•阳货》中谈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可以说,这是孔子对“天”理解的一个根本点。“天”并不是一种人格神或有意志的主宰者—上帝,而是无限运行与创生的自然过程,它的内在价值和根本意义就在于创造生生不息的生命,这种创生具有内在的目的性,此即所谓“天德”。“天”以“生”为德,《易传•系辞》所言“天地之大德曰生”,是符合孔子学说的。但孔子所说的“天德”,是在天人关系中存在的,不是作为人之外的“他者”而存在的。“天德”不仅是自然的内在价值,而且与人的生命价值息息相关,是它赋予了人以德性,所以孔子说“天生德于予”(《论语•述而》)。这一方面表明,人的德性是由天德(“生生之德”)所赋予的,因而人天然地就有去实现这种“生生之德”的职责和义务;另一方面也表明,“天”在孔子那里并不是某种像老子的“道”或是柏拉图的“理念”那样高悬于人身之外的异己力量,而是已经内化为了人自身的一种价值根据。宋代朱熹的一段话较好地说明了这个问题:“天即人,人即天。人之始生,得于天也;既生此人,则天又在人矣。”此前程颢也曾说过:“天人本无二,不必言合。”徐复观先生同样认为,孔子之所以会感到性与天道是上下贯通的,乃是因为“天进入于他的生命之中”。因此,在孔子那里,天和人是统一的,天是内在于人的;另一方面,既然天已进入到人的生命中,那么人的心灵中就自然内含着天道原则。当人按照天道的要求来行仁、践仁时,不仅实现了自身的内在价值,而且也会同时上达天德,实现了天的内在价值。故而可以说,人是天道的承担者和实现者,在“仁”道中真正实现了天、人二道的完全贯通。所以,孔子的“仁”道不仅是人道,而且也是天道,是天人贯通之道。“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论语•卫灵公》)所传达出来的就是这个意思:天道即在于人道之中,它只有靠人道才能够被弘扬出来;而人道也必须上达天道,与天道贯通为一,才能真正谈得上所谓的“弘道”,宋儒张载所讲“为天地立心”即是此意。

《礼记•中庸》中所引孔子的话更为全面而清晰地表达了这一思想:“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天性”“人性”“物性”在整个天道创化之中皆是息息相通的,其联接点就是“诚”,生生之“德”。天地虽有创化之功,但却需要人主动地去“参”,去“修己”“克己”。人只有不断超越“小我”,成就“大我”,才能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这也就意味着,在“天、地、人”的系统中,三者是相互生成和敞开的:人不逸于天、地,而天、地亦在人之中。唯有从这样一个角度来理解,孔子“天人合一”思想的独特性才能充分呈现。再进一步,如果把孔子的这种思想放在现代生态美学的语境中来审视的话,不难发现其中体现出来的人与自然的共生性关系:对人而言,自然并非与之对立的“他者”,而是与人类“同呼吸、共命运”的生命“存在”;反过来,对自然而言,人也并非凌驾于之上的所谓“主体”,他只是一种在自然世界活动着的感性“在者”而已。从这个意义上讲,人既生存于自然之中,而自然也生存于人类之中,二者均统一于“生生之道”的“存在”。以这样一种立场来构建自然审美思想,就会从根本上消解人与自然之间的分裂状态,克服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使人与自然相互尊重、和谐相处。

前面所引孔子的“天何言哉”实际上是对自然充满哲理的赞美,在这种赞美中,孔子获得了无限的诗意启示。一次,孔子和子路在山间行走,看见一群野雉“翔而后集”,感慨地说:“山梁雌雉,时哉!时哉!”(《论语•乡党》)子路也向它们拱手示礼,表达敬意。这种景象是“人与野生动物和平相处、相互交流的一幅和谐美好的图画,表现了孔子仁者的胸怀,表达了非常可贵的生态意识”。孔子站在河岸边,目送着远逝的河水,深沉地发出了“逝者如斯夫”的慨叹。“由川流而见其天地之化,由天地之化而自觉其生命活动,从中便能体会到自然界是一生命流行,人与自然界是一生命整体。在天地大化流行过程中,人与自然从生命的深处是相合的。孔子在对自然的感悟中,使人的生命及其价值得到了充分体现。而曾点所追求的那种不忧不惧、不为事功所累、与自然融为一体的生活境界,更是恰如其分地传达出了孔子“天人合一”、物我两忘的精神理想,故得到孔子的称道和赞许。诚如徐复观所言:“曾点由鼓瑟而呈现出的‘大乐与天地同和’的艺术境界;孔子之所以深致喟然之叹,也正是感动于这种艺术境界。此种艺术境界,与道德境界,可以相融合。”

二、“敬畏自然”的生态价值观

在儒家那里,“天”似乎可以有三种表述方式:“天道”“天德”和“天命”。然三者只是从创生过程、创生意义、创生目的等不同角度来说的,并无实质性区别。在《论语》中,孔子使用较多的一种表达方式就是“天命”。《季氏》篇云: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皇侃解释“畏”时说“心服曰畏”,可见,“畏”具有敬畏之义。那么,孔子为何要对“天”或者“天命”心存敬畏呢?

上文讲到,“生”是“天”的内在价值,同时也是“天”之目的。但不管是作为创生、养生的内在价值也好,还是作为尊生、爱生的目的也罢,其本身都具有一种神圣性,因此不可不畏。根据孔子的“仁学”思想,我们认为,人与自然万物是—个生命整体,人虽是“天道”(“生生之道”)的实现者,但他却不能靠凌驾自然、征服自然来解决人类发展的问题;正好相反,人只能通过倾听自然、顺应自然,并寻求与自然的和谐来解决此类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自然界才是人类真正的“安身立命”之所,才是人类“存在之家”。海德格尔曾经指出,世间万事万物的本性在于它们的自立性,它们都是“天—地—神—人”四元的聚集。因此,每一种“存在者”都分享着“天—地—神—人”四者的尊严,故人在接受自然的馈赠时均应对其表达出“敬畏”之情。并且,也只有当人进人到这种敬畏自然、敬畏万物的境界时,他才能更好地实现自己的人性。这与史怀泽所说的“只有当人认为所有生命,包括人的生命和一切生物的生命都是神圣的时候,他才是伦理的”意思是一样的。由此可见,人决不是自然的“立法者”,恰好相反,人是自然“内在价值”的实现者。孔子所言“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表明的就是这个道理。

从孔子的角度来看,一方面,他并不忽视人的价值和尊严,但另一方面,他也同样重视“天”(自然)的终极价值性。人与“天”(自然)尽管也有实现与被实现的关系,但二者决不是一种割裂的二元对立关系,而是一种生命深处的精神沟通。正是在这样一种生命的圆融中,自然的生命力才能向人呈现,而人也才能由此领略到自然的美,并从中感受到人与自然相统一所带来的无穷乐趣。因此,自然之所以美,其根源就在于人在自然那里找到了生命的归宿,找到了精神的家园,由此形成了情感上的共鸣。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是“我—它”的关系,而是“我—你”的关系,“与天地合德”不仅是人的终极目标,它还是人生价值的最终实现。故而,人对自然要有敬畏之心,报本之情,要把二者的生命和谐作为人类的最高追求。这一点与西方“环境伦理学之父”利奥波德提出的人类要“像山一样思考”的生态人文精神是息息相通的。

当然,“畏天命”并不意味着人类在自然界面前是消极、被动的,它只是时刻在提醒我们,人类的德性及生命的终极关怀都是由“天”赋予的,而“天”之生命创造及其运化过程,又是超出人类认知能力的。因此,人必须要时时提撕, 要“三省吾身”,警惕自身的行为有无“逾矩”,这里的“矩”即指“天命”。《论语-乡党》篇载,孔子“迅雷风烈,必变”。面对迅雷、烈风这种自然天象,孔 子何变得如此毕恭毕敬、庄重严肃?原因就在于孔子对自然充满了敬意,并对其生命意义有着深切的体验。通过此类天象,孔子会认真反省人类在与自然的交往过程中,有没有违背“天命”之处。但“迅雷烈风”只是天人关系中的一个现象,其意义不在本身,而在于表现出了孔子对待自然的一种“敬畏”态度。这样一种态度,使得人们开始体验到“必须像敬畏自己的生命意志一样,敬畏所有生命意志”,而这才是“必然的、普遍的、绝对的伦理原理”。

《论语•泰伯》说:“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尧是伟大的,而“天”更伟大、更崇高,它超越于任何法则之上,只有尧才能效法它。同样,群星灿烂,环绕北斗。北斗星也是值得敬畏的,为政者必须拥有像北斗星一样的从容祥和的光辉和强大的凝聚力,臣民们才能如群星一般向它靠近。故孔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论语•为政》)对于“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论语•子罕》),我们往往仅“从人的伦理道德的观点去看自然现象”,从而“把自然现象看作是人道某种精神品质的表现和象征”,但在风雪严寒之中,松柏傲然矗立,不正是松柏(自然)自身生命的顽强生命力的表现吗?因此,松柏(自然)之美与其说是因为人的主体精神而得以彰显的,还不如说人因在松柏(自然)那里寻找到了生命价值的依托而产生了情感共鸣,并在内心深处获得了高度的审美愉悦感。

三、“仁爱万物”的生态情感观

如前所述,孔子“仁学”中的“一以贯之”之道就是一种仁爱精神,所谓的“仁爱”究其实质来讲,乃是一种普遍的人类同情、人间关怀之情,一种人类之爱,即“泛爱众”“爱人”。而这种普遍的同情心和爱心首先始于孝悌亲情,即“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这里的“本”是指本根,即根苗、生长点、发端处,不是西方哲学所说的本体。仁就如树木一样是一个生长、发育、成长的过程(即所谓“渐”,因此它就必然有一个“发端处”。这个“发端处”只能存在于人类最初的自然情感中,不可能存在于他处。而人类最初的自然情感就是父母兄弟间的亲情之爱、真诚恻坦之心,这便是人类普遍的同情心与爱心即人类之爱的“根”。

孔子所说的“仁爱”便是在此根基上,经过“抽芽”(爱民)、“发干”、“生枝生叶”(爱物、爱自然),最后成长为一棵“参天大树”(生命之爱)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从“爱亲”到“爱人”再到“爱物”“爱自然”的延伸,是孔子的仁爱”精神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孔子尊重生命价值的必然体现。因此,孔子的仁爱精神不仅要落实在人世间,它还要施行于整个自然之中。人出于“天命”的需要而对自然万物具有一种天然的道义和责任,他有义务爱护生命、保护生命,使自然万物各得其所。正如朱熹所言:“‘人者,天地之心’,没这人时,天地便没人管。”这里的“管”,是“托管”而非“管制”之义,它深切地表达了“天生德于予”的一种使命感。王阳明也说过:“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使有一物失所,便是吾仁有未尽处。”因此,人在将自己定位为“天地之心”的同时,不是希望成为自然万物的统治者、支配者,而是成为它们的守护者、主持者。王夫之的话可谓一语中的:“自然者天地,主持者人。人者天地之心。所以,人应该将宇宙万物视为人类的亲友而爱之,要在“尽人之性”的同时“尽物之性”,进而“赞天地之化育”;同时,人也不应该妄自尊大,执著于盲目的极端利己主义,只考虑人类自身的利益,而是要让人与自然生命都获得共同发展。因此,只有当人把仁爱之心施之于自然万物的时候,他才会与自然融为一个生命整体,真正进入到“与天合一”的境界。

“智者乐水,仁者乐山”,为什么仁智之人能够乐山乐水呢?一方面是因为自然事物“具有某种和人的精神品质相似的形式结构的缘故”,但另一方面更是因为,“仁”的实现虽然在人间,但其价值根源却并不在于此而是在于“天”即自然,正是“天”赋予了人以内在的德性。这也就意味着,当仁者怀着仁心仁德去观照自然时,绝不会是一种对象化的眼光,而是一种满怀崇敬的心态。因此,“仁者”不仅要爱人,而且还要爱自然山水,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山水是自然界特别是大地的象征,是一切生命的源泉与栖息地,对山水的热爱充分体现了仁者的情怀,也是仁者的生命依托。”因此,仁智之人“乐”之体验的产生,不只是单纯的心理情感表达,而是身心与自然合一即达到“天人合一”境界时的最高体验,它既是伦理的,也是审美的,是伦理与审美的贯通。在这里,“人”与“天”(自然)在这里既不是主次关系,更不是对立关系,而是一种平等的交流关系,唯有如此,“人”和“天”才能真正达到“合一”的境界。“智者乐水,仁者乐山”,正是这一境界的体现。倘若我们情感淡漠,缺乏对自然的“仁德仁心”,那么就很难产生这种“乐”之体验。所以,“乐山乐水”意味着仁智之人已与自然山水达成了一种生命的默契,它表达的正是一种对大自然的敬仰与依恋。

《论语•述而》篇中云“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这同样体现了孔子对自然生物的尊重和仁爱。尽管只用有一个鱼钩的钓竿钓鱼和用网捕鱼,和只用箭射飞行中的鸟与射巢中之鸟并无实质上的区别,但孔子很注意对捕鱼和狩猎“度”的把握,而这一点恰恰体现出了孔子的仁者情怀。钓而食之,适度而为,既满足自己食用,又利于资源再生和永续利用;织网捕鱼,固然潇洒,但有可能一网打尽。射杀飞鸟,取而食之,无可厚非,但如果连归巢的鸟都不放过,就有点赶尽杀绝的味道,与竭泽而渔、杀鸡取卵一样,是不明智的做法。因此,如果没有对自然生命(鱼和鸟)的关爱,根本就无法做到这一点。宋代张载所说的“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程颢所说的“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都是对孔子这种生命关怀精神的继承。

总之,孔子的自然审美思想以“生生之德”为本,“钟情于表现自然山水的盎然生机与内在德性,陶醉于自然万物对人的精神无限启迪和对人的德性全面滋养,进而建立天人之际的内在联系,实现人与自然的亲和一体”,表现出了浓厚的生态审美意蕴。孔子的这种审美观,不仅使自然进入到人类生活中并成为亲近、欣赏的对象,而且还使之通过艺术表现的方式,成为人类生命中须臾不可缺少的精神寄托之物和安身立命之所,难怪北宋著名的山水画家郭熙会对自然山水 如此钟爱:“君子之所以爱夫山水者,其旨安在?丘园养素,所常处也;泉石啸 傲,所常乐也;渔樵隐逸,所常适也;猿鹤飞鸣,所常亲也。”“猿声鸟啼,依约在耳;山光水色,晃漾夺目。此岂不快人意,实获我心哉?”身处在这样一种与天地万物共同化育的状态中,人自然会感受到一种由爱和生命相贯通的天人一体的和谐感,这是一种高度自由的人生状态。在其中,人们不仅会获得一种前所未有的“快意”感受,而且还会产生强烈的审美体验。因而,能够进入到这样一种境界的人生也必然是一种高度审美化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