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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安:中国儒家“修身”概念中的身与心


华北电力大学        张德安

2018-08-13        来源:《中华思想文化术语学术论文集(第一辑)》


修身观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作为儒家倡导的人生哲学,随传统文化的发展绵延至今。因此,讲“修身”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即使在当下国家推进的教育改革发展中,同样把体现修身内涵的“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在中国共产党开展的“三严三实”教育中,“严以修身”仍是其中重要内容,这些也体现国学文化传统的一脉相承。修身文化作为儒家思想文化体系的重要一环,体现儒家追求自我修养、自我实现、内向超越的人生哲学,也成为“修己安人”“克己复礼”古代社会治理的基本前提。在中华文明的形成过程中,儒家思想提倡的“修身”将自我关怀与社会关怀融为一体,始终保持着强大的文化生命力。然而,何为“修身”、如何“修身”,在不同时期却有着不同的历史认识和文化感知,需要我们去认真思考和审视。厘清“修身”概念的关键在于“身”,而传统修身文化中往往“身”“心”不分,为此本文拟从“修身”概念中“身”与“心”去加以解读和阐释。

一、修身养性:身心一体的儒家“修身”观

“身”与“心”之辩

从字义的角度来看,东汉经学家和文字学家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写道“修者,饰也。”“身,躳也。……凡身之属皆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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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训诂学家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对“饰”的含义作了延伸:“饰即今之拭字,拂拭之则发其光采。”“不去其尘垢,不可谓之修。不加以缛采,不可谓之修。”由此,“修身”一词就含有拭除自身尘垢、增添自身光彩的意思。段注又言:“修者,治也。引伸为凡治之称。匡衡曰:治性之道,必审己之所有余,而强其所不足。”这样,“修身”就有了修心、养性、自省、自治的意思。

“躳”同“躬”,是“身”的互字。“修身”中的“身”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经常用到的一个重要概念。在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传统语境中的“身”无法等同于今天的“身体”概念,而更多时候是以单个字的形式出现。

按照有关学者论断,狭义的“身”即形躯结构之身;广义的“身”则统摄形、气、心而为生命整体。如按《黄帝内经》中观念,其养生之“身”乃形与神 的统一体,并衍生出“精、气、神”等中国文化概念。“身体”实际上是随着近代生物学、医学发展而逐渐被广为应用的词汇。在中国古代“身体”一词并不多见,而是分别以“体”或“身”单独言说。“体”即言血肉形躯,有时亦可指心思,古籍中多有四体、五体、小体、形体之表述,如《论语》中有“四体不勤, 五谷不分,孰为夫子”,其中“四体”指人的两手两足,进而延展代指身体、躯 体。“身”的内涵和意义则更为丰富,除表示形体外,还往往兼具自我、生命等意义,诚如《说文》中所谓“凡身之属”。《论语》有省身、正身,《孟子》屡屡 强调修身、守身、诚身、安身,后世多有立身、殉身之谓,其“身”所指代的明显包含形躯与心灵,且尤重心灵之德性、情意,强调以德安身,寻求身心二者的 统一。如明代泰州学者王艮的“安身说”对身心的关系作出论述:“安其身而安其心者,上也;不安其身而安其心者,次也;不安其身又不安其心,斯为下矣。”他将身心两安作为一种理想状态。

在儒家思想文化的语境中,很多时候“修身”即意味着“修心”,亦可谓养心”,这就引出另一重要概念—“心”。“心”在字面上一般有两层含义:一是脏器之“心”;二是指思想之器官和思想、精神、意识、情感等,进而由这种功能延伸出所谓“心学”“禅学”。在修身文化中谈及“心”,通常多指代后者。

当代学者杜维明曾指出,“中国早期的思想十分看重‘修身'。在中国哲学 中,身和心,物质和精神,凡俗和神圣,天和人,人和社会都是合一的,没有排 斥性的二分”。其实,传统意义上的“修身”更多时候恰恰强调的是“修心”, 综合起来即“修身养性”。

“修身”文化溯源

“修身”一语,较早见于先秦典籍,如《老子》的“修之于身,其德乃真。”《孟子》的“君子之守,修其身而天下平。”《墨子》的“远施周偏,近以修身”等。

孔子虽然没有直接提出“修身”一词,但他提出的“修己”事实上即为“修身”。“己”代表“自身”。孔子关于何为君子、何为小人的区分,关于仁、直、忠、恕等的评价,实际上已是对“修身”的详细阐述,并且在孔子的思想中,修身”实为社会大治的基础。他指出君子应“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并进而提出君子慎独,克制欲望的自我控制理念。基于“求诸己”的自省、自律意识,孔子勾画了一个以注重自我道德修养为基础的儒家处世观的轮廓,并以仁爱、孝弟、忠恕、守信等道德观念来约束自己以及教育弟子。后世儒家学者将孔子的这一思想发扬光大,认为道德修养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基础,同时也是“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前提和根本保证。

儒家另一代表人物孟子则既讲“修身”,又讲“养心”。《孟子》中有“君子之守,修其身而天下平”,“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古之人得 志,泽加于民;不得志,修身见于世。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强调修 身对自我和社会的意义,并提出慎独修身的思想。在《孟子》中还记载了其关于养心”的论述:“养心莫善于寡欲。其为人也寡欲,虽有不存焉者,寡矣;其为人也多欲,虽有存焉者,寡矣。”这里孟子将“寡欲”看成是“养心”的最佳途径,其本质上是继承了孔子淡化物欲、专心向道的修身观,认为人欲望过多会妨碍“养心”,必须学会克制和控制身体的欲望。

同样,儒家圣贤荀子也重视“修身”,在其《修身篇》中提出“见善,修然必以自存也;见不善,愀然必以自省也。善在身,介然必以自好也;不善在身,莆然必以自恶也”,“以修身自强,则名配尧舜”。曾子则有“吾日三省吾身”的自省修身之举。

而“修身”作为一个专有名词对后世产生重大影响的,则出自儒家经典之一的《大学》。在《大学》中系统地阐释了儒家关于为学、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理想:“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古之欲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一是皆以修身为本。”(《大学章句》)儒家思想强调修身是一切的前提,而修身就要做到知书识礼,以礼来实现自我约束,培养身体德行。“凡为天下国家有九经,曰:修身也,尊贤也,亲亲也,敬大臣也,体群臣也,子庶民也,来百工也,柔远人也,怀诸侯也。……齐明盛服,非礼不动,所以修身也。”《大学章句》)可见,即使贵为天子,也要将修身作为人生必修课,不能僭越礼制。在儒家文化的主导下,“修身”也成为读书人毕生追求的理想和路径。

我国历代都提倡修身,这也成为官方教育和家学教育的重要内容。三国时期诸葛亮《诫子书》中有言:“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 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告诫儿子要用恬静来修善自身,用俭朴来淳养品德,同 样倡导后人以安于“静默”的方式修养心志。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名实》中有“今不修身而求令名于世者,犹貌甚恶而责妍影于镜也。”指出只有修身立德,才能获得声誉。明代王艮《答问补遗》有“立身者,立天下之大本也”,认为修养自身的道德,这是处世的根本。中国历史上的《童蒙须知》《三字经》《弟子规》等儿童启蒙书籍中,都富含关于修身教育的内容。

清末民初新型学制建立以来至1922年以前,全国中小学都设有修身课,其后虽然相继为“思想品德”“品德与生活”“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等德育课程所替代,但加强自身修养的教育要求和教育内涵始终存在,可见修身永恒的现实意义。

身心一体的儒家修身观

传统文化的修身,即是指“修养身心”,且更多时候强调的是由“修心”而达到内外统一、内圣外王,进而指导人生的实践。

儒家思想强调身心和谐、内外兼修的修身观。首先是“内”,即修炼“内心”。“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此谓修身在正其心。”希望由内心引领,达到思想与行 动的统一。其次是“外”,即控制外在表现。《中庸》有言:“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 致中和,天地为焉,万物育焉。(《中庸章句》)儒家讲究以中庸之道修炼身心,也对喜怒哀乐之身体表现提出要求,即无所偏倚,谓之中;无所乖戾,谓之和。要达到“中和”的状态,就要对身体有所节制,这也是一种修行和训练。以国人耳熟能详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儒家理念而言,“修身”意即管理好自己,其寓意并非是对生理身体的注意,而是把“修身”当作是一个通往德行和圣贤之路的必要阶段。如何修身?《大学》论及其之前的路径为正心、诚意、 致知、格物、穷理。这是一个相互关联的过程,即“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按程颢的说法,“耳目能视听而不能远者,气有限耳,心则无远近也”,因此认识事物的关键乃在心”。在修身的过程中,若要达到德的高境界,就必须对身心有所约束,这便是“诚其意”,“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视己,如见其肺肝然,则何益矣。此谓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曾子曰:‘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富润屋,德润身,心广体胖。故君子必诚其意。”这里的慎独,强调的是以德行修养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说的亦是“心”对“身”的作用。为此,修身的“身”事实上包括身、心两个层面,作为通往“道德身体”的载体和介质,二者是合二为一的。

儒家先哲认为,身体表现是内心德行的外化,有德行者,容貌必然与之相称。反过来,容貌不庄敬,同样会伤及德行,因此二者是互为作用的。如《礼记•祭义》所言:“心中斯须不和不乐,而鄙诈之心人之矣。外貌斯须不庄不敬,而慢易之心人之矣。”儒家“修身”观追求的是身体的内外和谐,并将修身观付诸身体实践,比较具有示范意义的就是关于“君子”的论述。如孔子认为:“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即从外在表现上,过于质朴而没有文化修养,就会显得粗野,而过于文雅又容易脱离朴素本质、虚浮得不切实际,像个书呆子。所以,只有既文雅又朴实,“文质彬彬”才可以成为真正的君子。这可以体现孔子当初的育人思想。只不过“文质彬彬”经过历史的演变,后来也被简单形容读书人文雅有礼貌,而脱离了孔子最初的本意。

在《论语•季氏》中对君子之修身目标有更为具体的阐述:“君子有九思: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这些涉及身体的内在与外在反应,对君子的言行举止、气质风度等提出指导性建议,如“色思温”即面上表情要平和温婉,“貌思恭”即交往处事时要恭敬客气,“言思忠”即要忠于事实不说谎,这些都对身心的培养具有导向作用。

对君子形象的倡导事实上就对“修身”作了抽象与具象的有效融合,这也在后世修身思想中不断得到深化。明代吕坤的《呻吟语》专门讲到修身:“‘恭敬谦谨'此四字,有心之善也。狎侮傲凌此四字,有心之恶也。”为此,他进一步提出:“容貌要沉雅,自然只有一些浮浅之色作为之状,便是屋漏少功夫。……谨言慎动,省事清心,与世无碍,与人无求,此谓小跳脱。身要严重,意要安定,色要温雅,气要和平,语要简切,心要慈祥,志要果毅,机要缜密。这些俨然是从外在的表象入手,去培养“恭敬谦谨”的君子风范。

传统乡约中亦有关于修身礼仪的要求,如明代黄佐编撰的《泰泉乡礼•乡约》有“不修之过”:“动作无仪,谓进退太疏野及不恭者,不当言而言及当言而不言者,衣冠太华饰及全不完整者,不衣冠而人街市者。其中明确指出身体有哪些不修之过,作为反面教育的例子。身体的不当表现,既是对尊者的不敬,也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为此,儒家学者强调修身为仪,不可放纵。

在一般的学规中,大多把儒家修身的内容外化成对学生言行举止的基本要求,而加以规范。朱熹制定的《白鹿洞教条》中有“修身之要”,即“言忠信。行笃敬。惩忿窒欲。迁善改过”。C基于朱熹及《白鹿洞书院》的影响力,《白鹿洞教条》的修身内容更是为历代教育者和受教者所秉持。

谨言慎行是中国传统修身教育的重要内容。如明代理学家薛文清曰:“谨言是为学第一功夫,能谨言则句句是实理,知道则言自简以非道不敢言也。多言最使人心志流荡而气亦损,少言不惟养得德深,又养得气完而梦寐亦安。……谨言最是难事。……轻言戏谑最害事……”清代曾国藩在家训中告诫儿子:尔宜举止端庄,言不妄发,则人德之基也。”都教导子弟要说话谨慎,不多言、不乱言,将自我控制作为涵养德行的基础。这也从言语方面培养了中国人谨慎内敛的性格特点。

修身体现对自身的控制与节制,并实现自我超越。同时,也体现人在面对各种欲望时的自我选择。正如孟子所言:

“人之于身也,兼所爱。兼所爱,则兼所养也。无尺寸之肤不爱焉,则无尺寸之肤不养也。所以考其善不善者,岂有他哉?于己取之而已矣。体有贵贱,有小大。无以小害大,无以贱害贵。养其小者为小人,养其大者为大人。饮食之人,则人贱之矣,为其养小以失大也。饮食之人无有失也,则口腹岂适为尺寸之肤哉?”认为对于自身要爱惜。每个人对自身看重的地方不一样,必然有所选择。好饮食、讲吃喝的人,之所以被人们鄙视,是因为他因小失大。如果饮食并没有丢失道义,则满足口腹之需、保养身体则无可厚非。孟子的话是从辩证的角度亦是从身心一体的角度看待身体控制问题。

当然,正如其所提到的,在中国历史文化中更注重身心的高尚追求,故而形成了鄙夷专讲吃喝、追逐饮食奢华、以饮食为低级需求的生活观念。引申开来,中国传统饮食文化十分丰富,但就个人的饮食上(也是身体管理的一种),却是一直传承着传统的“食不求饱”“不注重物质”的饮食观,鄙夷“好吃懒做”的生活作风。如明代庞尚鹏《庞氏家训》告诫子孙:“病从口入,祸从口出。凡饮食不知节,言语不知谨,皆自贼其身,夫谁咎?”仍是对《论语》中“食无求饱”“敏于事而慎于言”的演绎,将身体管理的关注点统一在身体的器官“口”的上面。通过对“口”的功能(一是饮食,二是言语)引申,强调饮食和言语都要有所节制,否则将毒害其身。清代《弟子规》中有:“对饮食,勿拣择,食适可,勿过则。年方少,勿饮酒,饮酒醉,最为丑。”中国传统社会所形成的饮食 礼仪、说话礼仪,包括对“食”与“色”的态度,也都体现了对身体自身的管理和节制,并作为身体涵养的重要内容。在这些身体管理中,身和心是统一的,修身也就实现了内外的渗透与融合。

能够体现身心一体的儒家修身观的还有“苦乐修身”的思想。

一是修身实践要经历身体之苦与痛。“身体”所需要经过的种种考验,概括起来不外乎是在修炼中通过身体之苦和身体之痛,来达到通往儒家完美状态的“身心合一”。在中国的修身思想中,对懈怠的身体始终持鄙夷态度,正所谓“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中华民族是勤奋的民族,这也能从修身观中体现出来。相对应的,在传统教育思想中,强调的是由苦到甜的历练过程,倡导受教育者主观上要有自我“忧患”意识,而以沉于“安乐”自警,时时督促身体做好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而“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困乏其身”的励志思想则从客观层面,表明成功必须付出身体代价,而过程即为“修身”的过程。这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孟子的那段话:“……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也就是说,上天要把重大的担子加给这个人,必定要先使他的心志受困苦,使他的筋骨受劳累,使他的肌体受饥饿,使他的身子受困乏,使他每做一事都受干扰、被打乱,以此来使他心理受振动、性格变坚韧,增加他所缺少的才能。一个人常有过失,才能改正;心志遭困苦,思虑被阻塞,才能发愤有为;表露在脸色上,抒发在言语中,才能使人了解。孟子的思想既是一种修身观,同时也导引了对身体施加作用的教育观,即在教育过程中要磨砺身体。

二是修身实践中的“乐以治心”。在中国传统礼乐文化中,通过音乐等高雅追求实现身心愉悦、超然物外也是一种修身的路径。《论语•述而》记载孔子在齐国听到《韶》乐,达到“三月不知肉味”的程度。《礼记•乐记》言:“乐也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民俗,故先王著其教焉。”“正声感人,而顺气应之,•……惰慢邪辟之气,不设于身体。使耳、目、鼻、口、心知、百体皆由顺正,以行其义”,又云:“礼乐不可斯须去身。致乐以治心”,其所言及的,都是“乐”对于一个人通往德行之路的有益作用,强调要实现身心内外 的超然统一。

二、走向现代:“修身”内涵与外延的拓展

“身”与“心”的细化:修身向德育、智育、体育的分化转变

近代以来,受西方文化和教育思想影响,中国教育体制从传统向现代演变,突出的一个特征就是传统“修身”教育逐渐被现代“德育”“智育”“体育”分化和替代。

传统教育哲学中,理想的“身”是一个抽象的、符合儒家社会文化规范的道德身体”。泛化的道德身体以及由身到心进阶过程,决定了传统教育中伦理道德压倒一切、重“身”不重“体”。晚清至民国时期,这种“道德身体”所支配的教育哲学逐渐开始瓦解,取而代之的是杂糅新旧的新型教育哲学,其具体表现就是“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多育并重的身体哲学取代过于注重道德伦理的身体哲学。

1891—1895年,康有为于广州长兴里设立万木草堂,“其为教也,德育居十之七,智育居十之三,而体育亦特重焉”。这时期梁启超也在《变法通议•论幼学》中注意到学生应德智体全面的发展。

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的《钦定学堂章程》规定小学教育为三级;蒙学堂、寻常小学堂和高等小学堂。小学堂的宗旨:“在授以道德知识及一切有益身体之事。”1903年癸卯学制颁布的由张百熙、荣庆、张之洞奏拟的《学务纲要》,第一项“全国学堂总要”即明确规定:“京外大小文武各学堂均应钦遵谕旨,以端正趋向、造就通才为宗旨,正合三代学校选举德行道艺四者并重之意。各省兴办学堂,宜深体此意。从幼童入:初等小学堂始,为教员者,于讲授功课时,务须随时指导,晓之以尊亲之义,纳之子规矩之中,一切邪说玻词严拒力斥,使学生他日成就,无论为土为农为工为商,均上知爱国,下足立身,始不负朝廷兴学之 意。外国学堂,于智育体育外,尤重德育,中外固无二理也。”同时,“各学堂尤重在考核学生品行。造士必以品行为先。各学堂考核学生,均宜于各科学外,另立品行一门,亦用积分法,与各门科学一体同记分数。其考核之法,分言语、容止、行礼、做事、交际、出游六项,随处稽察,第其等差;在讲堂由教员定之,在斋舍由监学及检察官定之。但学生既重品行,则凡选派教员学职,均须推择品行端正之员,以资表率。” 癸卯学制主要是师法日本的学制,在“中体西用”为总的指导思想下而确立的一套完备的新式教育体制。由于先前的壬寅学制虽经颁布,实际上并未执行,所以1903年公布的癸卯学制就成为中国近代第一个完整的学校教育制度体系。从上文所引的《学务纲要》不难看出,此时已经改变了传统教育体制以德育压倒一切的局面,开始注重智育、体育。同时,传统的修身教育为德育所指代。这份《学务纲要》里特别强调了德育的重要性,强调了品行对于人才的根本意义,“上知爱国,下足立身”显示了清末时期新旧杂糅的过渡时代特点。也是从癸卯学制开始,学校一般开设修身课与体操课。可以说,修身课包括传统意义的身体内在的诸如心灵、德行之培育,而体操课则是现代意义的对外在身体的训练。

1904年,湖北创办省立幼稚园于武昌。《湖北幼稚园开办章程》强调“重养不重学”的幼教思想,所列保育科目有:“行仪、训话、幼稚园语、日语、手技、唱歌、游嬉”等,以促进儿童体育、智育、德育各方面的发达为设园旨趣。1905年上海私塾改良总会公布《私塾改良会章程》,规定必修课程为“修身(兼讲经)、国文(包地理、历史、理科、习字)、算数、体操”。1910年学部颁布《改良私塾章程》规定:初等改良第一级“课程至少须授修身、国文、读经讲经、算术四科”,高等改良第一级在上述四科基础上,另加历史、地理两科,高等改良第二级“课程可酌加格致和体操”。1912年9月2日,《教育部公布教育宗旨》: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1912年9月,《教育部公布小学校令》:“第一条小学校教育以留意儿童身心之发育,培养国民道德之基础,并授以生活所必需之知识技能为宗旨。”从以上所胪列之教育宗旨与章程中,可见晚清至民国时期围绕着身心教育哲学的变化,即实施现代分科教育,多育并存,德育不能偏废。1909年《教育杂志》发表的蒋维乔文章尤其能体现这种认识变化:“人者由身心相合而成,教育者亦就身心二方面调和发达之。与以德、智,所以发达其心意;导以运动,所以发达其身体。偏重身体,不顾及心意,不可也,偏重心意,不顾及身体,亦不可也。”这种论述,已经将身心泾渭分明地分为现代生理意义上的“身体”与“心意”。“身”已不再是传统修身意义上的抽象的“身”。

关于这一时期多育并存的教育哲学,民国第一任教育总长蔡元培的总结也最具有代表性。1912年,蔡元培在《对于教育方针之意见》这篇文章中,系统地阐释了民国时期多育并重的教育哲学。他说:“五者,皆今日之教育所不可偏废者也。军国民主义,实利主义,德育主义三者,为隶属于政治之教育(吾国古代之道德教育,则间有兼涉世界观者,当分别论之)。世界观、美育主义二者,为超轶政治之教育。”他将这五育的关系作了多种比附和比喻。以心理学各方面衡之,“军国民主义毗于意志;实利主义毗于知识;德育兼意志情感二方面;美育毗于情感;而世界观则统三者而一之”。以教育界之分言三育者衡之,“军国民主义为体育;实利主义为智育;公民道德及美育皆毗于德育;而世界观则统三者而一之”。以教育家之方法衡之,“军国民主义,世界观,美育,皆为形式主义;实利主义为实质主义;德育则二者兼之”。有意思的是,他还用人之身体作了比喻,譬之人身:军国民主义者,筋骨也,用以自卫;实利主义者,胃肠也,用以营养;公民道德者,呼吸机循环机也,周贯全体;美育者,神经系也,所以传导;世界观者,心理作用也,附丽于神经系,而迹象之可求。此即五者不可偏废之理也”。其实,他所提及的公民道德教育、世界观教育、美育教育乃至体育,都蕴含着传统修身观的内容。而这一社会转型期的教育,特别注重从功能性和完整性来分析、考量和设计,必然对传统修身观有所拆解。

由私德到公德:修身之“修心”内涵的延续与重建

在传统修身的德行教育中,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逻辑递进关系,以修身为基本前提。而至近代以来,德行的培养被区分为私德和公德。个人的修养为私德(个人修身之仪),而对社会的责任为公德(通常以“公共心”喻之)。私德为立身之本,公德为服务社会之本。在教育中二者也被一同去考量,并期望由此构建新的理想的社会秩序。譬如蔡元培所认为的公民道德,即与传统道德不太相同,他认为,“何谓公民道德,曰,法兰西之革命也,所标接者,曰自由、平等、亲爱。道德之要皆尽于是矣”。他把法国大革命所提出的自由、平等、博爱的西式道德观念作为公民道德的全部内容,并把它和中国儒家的“义”“恕”“仁”三种道德相比附。可以说,随着共和制的建立以及西方自由、民主思想的传播,传统“道德身体。笼罩一切的旧式道德观,逐渐为民国的新式道德观所覆盖。

在教育领域,民国的新式道德,既包括儒家传统中有益人生之部分,更涵盖西方而来的新式理念;既包括个人之私德,更强调社会之公德。而将这几者统率起来的则是“国民道德”这一概念。1915年7月,《教育部公布国民学校令》称: 国民学校施行国家根本教育,以注意儿童身心之发育,施以适当之陶冶,并授以国民道德之基础及国民生活所必需之普通知识技能为本旨。”1916年1月《教育部公布国民学校令施行细则》:“儿童身心宜期其发达健全;凡所教育,必适合儿童身心发达之程度。体育、智育、情育、志育,均宜并重,以锻炼儿童之能力;凡与国民道德相关事项,无论何种科目,均应注意指示。”这两则公文中, 出现的都是国民道德的字样。至于何为国民道德?1912年11月《教育部订定小 学校教则及课程表》中,对此有较为详细地解释:“初等小学校,宜就孝悌、亲爱、信实、义勇、恭敬、勤俭、清洁诸德,择其切近易行者授之。渐及于对社会对国家之责任,以激发进取之志气养成爱群爱国之精神。高等小学校宜就前项要旨扩充之。对于女生尤须注意于贞淑之德并使知自立之道。教授修身宜以嘉言懿行及谚辞等指导儿童,使知戒勉兼演习礼仪。又宜授以民国法制大意,俾具有国家观念”。由此可见,在近代以来学校实施的道德教育中,虽然仍拥有传统的孝悌、恭敬等修身与德行内容,但同时尤其强调爱国爱群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国 家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旨在培养新的社会和生活秩序,这是与传统“修身齐家 治国平天下”的教育思想所不同的。与此同时,也可以说传统的对个人身体的最高要求“道德身体”在近代转化成“国民身体”。这种转化的影响一直到今天。

“国民身体”的道德,连接旧与新、公与私。就公德与私德而言,近代更为强调的是公德的培养。在清末新的学制中,当局学习日本学制将道德教育以“修身课”的形式开展,其中既有“德性”之私德内容,亦有“爱众亲仁、恕以及物”“爱同类”“爱国”之公德心之培养。民国的教育体制就更倾向于公德的引导。在1914年《教育部整理教育方案草案》,整理方案中有一则为:“各学校亦养成学生之自动力暨共同习惯。……一宜废除注人教授,存在引其自行观察及追求之兴趣;一宜使之尊重共同道德及秩序,以生其公共心,庶将来立身有所贡献于社会。”这则方案很鲜明地强调了“公共心”对于“立身”的重要性。1914年民国教育部门组织的视察京师各公立中学校教育情况中,对学生各事项明确有“公共心”一项。其中,第二中学校“有操行检查表,检查之法多偏于私德”,女子第一中学校“操行检查表虽能实行,其记录要点,均偏于个人之私德”,总结各 校的公共缺点有“检查学生偶然发生之过失暨操行表,其评定主旨,悉关于私德之有无而略于公德”。视察京师公私立各学校的情况,公立第八高初小学校“检 查操行簿记,未甚注意各生之公共心”。不过,也应该看到,这时期视察中关于修身课与公共心培养的界限有时候也并不清晰。一般情况下“礼仪作法”为修身即私德培养内容,而“公共心”则侧重公德之培养。如观察京师公立第一女子高初小学校情况,“公共心”一项记录为:“操行簿中未见记有毁损公共物件及欺侮同学等行为,该校学生之具有公共心由此可知”;在“礼仪作法”一项记录为:(甲)是日未见修身教授,亦未闻有作法教授。(乙)对于教员上课下课,行礼尚见整齐。又观察私立中央女学校,“公共心”情况为“校内花木暨用品,生徒 俱能爱惜不加损坏,墙壁亦清洁无墨污迹”;“礼仪作法”考察情况为“蒙养院于 礼仪作法教导极为注意,凡步法坐法,保姆风范使儿童习之”。

1919年10月,第五次全国教育会联合会通过了“养成健全人格,发展共和 精神”的国民教育宗旨。其所谓健全人格者,需具有以下条件:“一、私德为立身之本,公德为服务社会之本。二、人生所必需之知识技能。三、强健活泼之体格。四、优美和乐之感情。”所谓共和精神者:“一、发挥平民主义,俾人人知民治为立国根本。二、养成公民自治习惯,俾人人能负社会国家之责任。”这一教育宗旨体现了新的时代对个人道德的要求,公私德兼顾又要具有知识,有强健的体魄和优美和乐的感情以及指向国家的自治习惯。可以说,这是对一个现代国民修身的要求。

事实上,从近世修身向道德教育的转向上看,有一个由私德到公德的转换。中国传统社会注重宗族、家族、家的观念,以家为中心构建社会秩序,故“修身”后而“齐家”。对家的责任,使私德显得尤为重要,对公共生活则不以为意。而近代社会转型,使人更为独立地面向整个社会,需要以公德构建公共秩序,尤其要求身体由私德向公德的拓展,修身就不仅针对家族,而要面向大众。

虽然有时私德、公德被同等强调,但值得注意的是,近代以来的公德要求逐渐占据主导,甚至可以说达到以公德取代、压倒私德的趋势。在“天下为公”的理念下,个人一己之私要让位于天下大道。在公德与私德发生矛盾时,舆论主导上要以公德为重,尽管传统的私德观念仍占据人心。而某些时候,公德之话语权,也变相成为对个人身心的一种控制,乃至是对个人身体权利的剥夺,其与传统的殉身文化仍有内在相通之处。

3.修身概念的泛化与其他指代

从近代以来“修身”指代的内容和范畴看,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注意。

一是清末民初新式教科书的“修身”课。

清末民初的学制改革中,引用新的课程体系,一些官方指定的德育教科书,直接以“修身”命名,但其涵盖内容更为庞杂,既不同于传统社会,又有别于今日的德育。

1905年10月出版的《最新初等小学修身教科书》内容包括:考行、兄弟、夫妇、整洁、自立、坚忍、守礼、服善、行怒、信义、报德、博爱、义侠、知足、廉洁、戒虚饰、责任、义勇、爱国等,其中既有传统的考行、兄弟、守礼、信义等修身礼仪,也有颇具时代感的博爱、廉洁、责任、义勇、爱国等教育内容。

中华民国时期,1916年出版的方钧主编的《新式修身教科书》增加了守时刻、守规则等新的纪律要求。

1919年,民国政府废除了袁世凯所颁布的具有军国民精神的教育宗旨,并在第五次全国教育会联合会上通过了“养成健全人格,发展共和精神”的国民教育宗旨。“养成健全人格”,虽然替代了传统修身概念,但殊途同归的是追求个体的自我完善,仍是对传统修身观的继承和发展。

二是专指卫生身体的“修身”。

在中国传统修身观中有不修之过,多指容仪,而在近代以来,对个人身体卫生的关注,又将传统养生修身的观念进一步发展,使“修洁身体”成为修身的重要内容。

1883年,由美国人嘉约翰翻译的《卫生要旨》出版,书中论述卫生对个人及家庭的重要性“齐家本乎修身,故整理全家,不外养生之要。”借用“养生”说法,将卫生问题视为个人修身的组成部分,同时也间接表达出“卫生的身体”不仅仅是个人(修身)的需要,也是公共健康(齐家)的需要。

1906年2月出版的何琪主编的《初等女子修身教科书》(初等女学堂用书),专设“清洁”(第十七课)、“卫生”(第二十课)等内容,清洁、卫生体现出对卫生身体”的现代修身要求。

1906年5月20日,时人孙宝瑄在日记中借用“绅士”概念引出“修洁身体”的个人修身思考“所谓金德孟者(gentleman),尤贵修洁身体,其涉世酬应,以神气爽适,衣履整洁,须发修理,尺爪雅净为主,不如是不得为完备之金德孟。”“我国名士,以囚首垢面,不自修饰为高,此实大非。盖修洁身体,所以免人之憎厌,否则以秽恶当人之前,使人不悦,殊悖于社会之公德。是故洁也者,所以为人,非以为己。”通过对西方“绅士”与中国“名士”在卫生观念、身体表现之比较,从社会公德的角度倡议“修洁身体”。

三是指向形体的修身。

在“健身、束身、单身”等现代词汇中,“身”即是一个具体的身体表象,等同于“肉身”,与“心”无涉。现代社会注重身体的形态,为塑造完美身材而有修身术、修身运动,这些完全是针对躯体而言。现代服饰文化中也有“修身款”,即紧贴躯体、彰显身体曲线的服装款式。

三、小结

修身关涉人的品德修为与言行举止,是中华民族特有的文化特质的反映。中国传统修身思想十分重视言行规范,重视德行合一,并从身和心的维度上,诉诸修身实践,以之作为社会大同的基本前提。按照孙隆基的说法,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是以“身”与“心”构成的“良知系统”。任何一个时代,修身都作为提升个人素养、促进社会进步、汇聚文化共识的人生必修课,联结着社会每一个份子,也稳固着我们社会的整体结构。诚如宋代大儒张载“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安身立命思想,“修身”将个人关怀与社会关怀融为一身,并以“立心”这种精神和道德追求去实现“立身”“立命”的人生理想,体现其价值和文化传承。

然而,就身心修养而言,其内涵和外延也不可避免要随时代而变迁,就像不同时期对“文明人”“有教养的人”有不同的认知一样。传统社会的修身教育,侧重于道德的自治与对礼教秩序的遵从。新时期的修身课,旨在逐步培养符合现代国家公民要求的思想、情感、意志和行为习惯。修身目标从传统的齐家治国平天下到培养现代爱国观念和公民意识,虽有不同,却也一直延续着家国情怀。这其中,既有文化的积淀,也有文化的重组,存在着传统与现代的矛盾,需要在新的文化认知中去形成共识,并加以消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