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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里克:不只是中国想复兴传统(二)

2015年11月16日  来源:腾讯文化


二、欧美殖民主义常假价值之名行事

你在《后革命时代的中国》一书中提到:“中国的现代性之所以让人怀疑,是因为即使中国已经被纳入新的世界秩序中,中国社会仍然没有完全在西方所规定的方向上发展现代性。”什么叫做西方规定的现代性方向?中国的发展离这个方向差多远?请您举例说明。

德里克:需要澄清的是,我是反对问题中所引述的那种观点的(即中国还没有完成现代性)。因为这种观点建立在对现代性狭隘、目的论式的解读上,而无视现代性的内在矛盾。否认一个经历了近两个世纪的帝国主义入侵和革命——二者均为现代意识形态的产物——的国家具有现代性,是荒谬的。承认中国的问题是现代的问题,会给我们认识现代性,更确切地说是欧洲现代性的矛盾提供更多启迪。

欧洲现代性在自我呈现时,经常把欧美社会历史发展中所产生的价值视为现代性的象征,这些象征又被用于衡量非欧美社会的现代性,比如科学、技术的理性,进步史观,承认有普世的人性并将其定为历史进程和道德发展的目标,一个由“民族-国家”组成的全球体系,与议会制民主相关的政治制度,社会和文化意义上的个人优先,法治高于人治理,以及对公民意识的培养等。然而,这种自我呈现里缺失的,是对愿景和实践的区分。与这些价值同时存在的,是基于阶级、性别的剥削与压迫,帝国主义、殖民主义、狭隘民族主义、种族主义、资本和国家对个人日常生活前所未有的总体性入侵,以及对人类的生态环境具有破坏性威胁的消费发展主义。愿景与实践的矛盾形塑了我们现在看到的欧洲现代性。


帝国主义和消费主义充斥着我们现在看到的欧美现代性


如果说欧美社会看上去似乎比较成功地实现了这些价值,那并不是因为他们的现代性直接受益于资本主义政治经济秩序,而是由于他们内部产生了由被压迫、被边缘化的群体发起的对资本和国家的长期不懈抗争。这些抗争今天仍在进行,甚至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如果说有什么政治要素是欧洲现代性所独有的,那可能就是它认同——至少是在意识形态和法律层面——这些为了实现理想价值的抗争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目前为止, 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都承认这些价值的基本要素,虽然他们经常在实际操作层面背离这些价值。

欧美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经常假价值之名行事,因而让人对价值幻灭。另一方面,经过两个世纪的欧洲现代性,这些价值被吸收进了全球不同的社会,成为了普遍共享的政治概念。他们不再仅仅是“欧洲的”或“西方的”。当下,民主、社会公正、人权、人类尊严比以往任何时刻都更有力地驱动着对社会和政治压迫、不公的抗争——这些抗争既出现在其所起源的欧美本地,也发生在世界的其他地方,而后者的抗争多以抗议欧美错误行径的形式出现。中国过去一个世纪的历史,正是这种为了实现现代性之愿景而产生的抗争。如果说在中国这些价值愿景尚未实现,那么可以说他们在欧美社会也没有实现。

在中国大陆(也在其他地方,例如印度和土耳其)有一股力量在贬抑“西方”价值、褒扬本土“传统”。强调本土价值以抵抗欧美霸权没有错。但是抵制霸权或者欧洲中心主义不等于抹杀那段改变世纪的历史所带来的长期影响。中国革命是全球抗争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是其成果;这些抗争的目标是在国家内部和国家之间,实现民主、平等和正义。本土传统的复兴不应该以抹杀这些抗争的重要性为代价。我们判断价值是否可取,应该依据这个价值本身的内涵,而不是它来自“中国”还是“西方”。